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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外来文化想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发展都必须根植于当地的本土文化,只有这样才可能在当地文化发展中起作用,并且能够发挥出最大的力量来运用到实践中,对实践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虽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离开本土文化的马克思主义就会成为孤立的科学,就像一颗没有根基的大树,即使生命力在强,生长的在茂盛,也不会长青。
马克思主义具有强大的开放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内容,它要求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继承和发展相统一,具体与一般相统一。因此马克思主义只有建立在优秀的本土文化之上才能发挥出其规律性、科学性的作用,从而形成指导性,来指导实践。同时,离开本土的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就达不到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化,更谈不上大众化。恩格斯曾经说过:“每一个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以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离不开中国的传统文化的土壤。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经历了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形成的庞大的文化体系。在这个文化体系中包含了很多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建筑,自然风光,医学,各种文艺形式,传统观念,地方习俗,手工,服饰等等。每个中国人就生活在这样的氛围中,或者自觉或者不自觉的不断的受其熏陶,对人民大众的思想不断的进行渗透。比如孩子出生就受到父母的传统礼仪教育,小学生就会学到三字经,中学就会对儒家思想有很深的理解,我们平时打开电视也能看到各地的传统戏剧,节假日会去名胜古地旅游,几乎每个中国人从小就过的各种中国的传统节日。总之,中国的传统文化已经进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深入人心,因此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最深厚的群众基础。所以马克思主义要想在中国实现大众化一定要运用中国传统文化深厚的群众基础,及人民大众对传统文化的高度认同。只有这样才能缩小人民大众对马克思主义的距离感,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畏惧的感,使马克思主义逐步成为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指导实践的理论,进而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
在全面学习和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的研讨会上讲到“中华民族是一个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学习他人的好东西,把他人的好东西化成我们自己的东西,这才形成我们的民族特色。”“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习总书记强调了我们要发展传统文化,丰富传统文化的内容。他为我用,古为今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要使中国的传统文化现代化,使其具有时代的特征。
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传统文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相反它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历史中,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发展变化的,只有这样传统文化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并为之而服务的。从中国的文化发展史看,传统文化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就是因为它在不断的接纳新思想,新文化,新内容。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与佛教文化的结合。大约在两汉时期佛教就已经传入到了我国,在两晋南北朝社会大动荡期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佛教思想中宣传的关于善恶因果与修行,和儒家思想有相同之处。例如佛教中的善之业因必有善之果报,恶之业因必有恶之果报,与儒家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佛教和儒家思想相互融合相互渗透,除此之外,佛教的经文,绘画以及雕刻艺术都对中国的传统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到了后期佛教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
历史发展到今天,一成不变的传统文化是不可能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的,因此,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就必须吸收其他优秀的文化的精华,而马克思主义不仅仅是优秀的文化,而且是科学的,辩证的,唯物的客观真理。因此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最最有益的补充。
主席在《传统文化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启示》中讲到:“只有不断发掘和利用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思想文化和丰富知识,我们才能更好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认识自己、才能更好开创人类社会的未来。”因此,无论是马克思主义还是中国传统文化,都应该吸收和借鉴“人类所创造一切优秀思想文化和丰富知识”,来实现文化的科学化、现代化,为个人进步、国家发展、和创造美好的人类社会而服务。
首先,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世界化提供了途径和方式。
中国传统文化经历几千年的历史,不断发展,不断演变,进入现代社会以前经历以渔猎为主的原始社会,以农业副业经为济基础的奴隶社会和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近百年来,中国社会聚变,传统文化已经很难适应中国社会的大发展、大变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工农业的现代化,为了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我们的上层建筑,我们的文化业必须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并不是放弃历史放弃传统,而是要吸收优秀的文化,使传统文化现代化。
进入二十世纪,马克思主义无疑是当时最现代的思想,中国的无数的知识分子和革命人正是看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强大性、科学性和现代性,坚定不移的引进了马克思主义,并且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为中国社会发展进步奠定了理论基础,并且正确指导中国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与传统文化相比,马克思主义显示出了文化的优势,而且丰富了传统文化的内涵。中国的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有力的结合后,摒弃了自身的劣势和不足,接收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继承和发扬了自己的优势,实现了本质的升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已经有力的证明了,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的结合使传统文化摆脱了发展的困境,马克思主义为传统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正确的途径和方式。
其次,马克思主义虽然是世界性的科学理论,但是它的世界性必须得通过民族性才能体现出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不仅仅政治经济全球一体化,文化的发展也在全球化。现在几乎没有哪一种文化是绝对的本土的,民族的文化,更不会有哪一种文化是凌驾在民族之上的绝对的世界性的文化。因此文化的发展就是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过程。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所讲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各国文明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动力。应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承认世界多样性的现实。世界各种文明和社会制度,应长期共存,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普遍的,世界性的,科学性的,它的普遍性、世界性要通过各个民族的形式表现出来,而它的科学性可以用来指导和把握各民族文化的发展方向。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方向就是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接收一切科学的优秀的文化,树立民族精神,继续为人类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在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过程中我要借鉴和借助于传统文化的发展模式,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力,使马克思主义真正的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能够正确指导实践的理论。在弘扬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我要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世界性,使我们的传统文化真正成为我们民族的骄傲,世界的文化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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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平台是课程教育的延伸和扩展,要结合高校实际,加强优秀传统文化教学研究基地建设,加强高校之间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学术研讨、课题研究、艺术展示、访问学者等方式,搭建形式多样的传统文化交流沟通平台,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其中。既强调学习交流,又注重发展创新,让学生在充分贴近吸收文化资源的基础上,寻找创作灵感源泉,探索在创作中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
文化是一个国家与民族的血液,中华文明在经历几千年的发展后,留给我们后人如此巨大的精神财富,如何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广大美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立足传统文化土壤,坚持民族化、本土化,融合国际化、全球化,美术教育一定能够更加硕果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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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作为我国文学教学学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文学修养和个人素质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是传播我国古代辉煌文化的一条重要的途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古代文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在进行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不断改革发展同时也对大学教学给与了较多的关注,大学教育作为我国人才培养的重要场所对于国家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而强化大学专业课程、丰富专业课程教育方式也成为了现今社会大众以及各个高校关注的焦点。中国古代文学作为大学中文专业中比较重要的一门课程对于学生文化素养的提高以及专业知识掌握起着重要的积极影响。本文基于此针对中国古代文学这门中文专业课程给与良好研究,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的教学意义进行着手分析,在此基础上探析该课程的实际教学方法,以期为后续关于中文专业以及文学课程方面的研究提供理论上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方法;发展
前言
通常来讲古代文学作为中文专业中的较为重要的一门课程对于中文专业学生的后续发展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该门专业课程从本质上讲涉及知识领域较为宽泛,不仅涵括史学知识,同时还涵括文学知识,甚至是哲学知识也包含在内。课程从内容上讲可以说是我国上下三千年的文学知识综合体,不仅含有较为丰富的艺术风格同时还含有众多的文学形式。因而可以说该门专业课程对于提高中文专业学生的人文素质以及艺术修养都具有积极的影响价值。
一、初探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意义
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的实际教学意义主要是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能够促进学生对于古代文学发展规律以及实际演变过程和相应的文体发展的有效理解。其二是通过丰富的文学作品以及较多的文学形式进行帮助学生了解古人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状态,更重要的是了解这些文学知识对于后世的实际影响价值。其三是通过对于古代文学的实际学习能够提高学生文学素养以及帮助学生具备崇高的文学情怀,并促进学生将这种文学素养以及文学情怀实际的应用在现实的工作学习中,进而为我国的文学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探析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实际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之启发式
对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实际教学方法的研究首先要从启发教学展开。具体来讲所谓的启发教学主要是指教师在进行古代文学实际教学环节中依据学生学习客观规律以及教学任务最大化的激发学生对于课程的学习积极性,调动学生处于主体学习地位,通过正确引导学生进而帮助学生主动解决学习中实际遇到问题的一种教学方式。该种教学方式主要是强调对于学生学习过程的良好启发与引导,通过应用该种教学方式进而促进学生积极主动进行文学知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将文学思维给与有效拓展。如果将该种教学方式进行比喻的话,启发教学就是在教师的循序引导启发下让学生自主开启文学的学习大门。例如教师在讲解“《诗经•王风》”中可以就“悠悠苍天而此何人哉”这句话向学生进行提问,而之所以专门针对该句话提问的原因在于:对于“何人”的了解是掌握文章思想主题的关键所在[1]。而教师在提出该问题之后可以鼓励学生带着问题进行自由解读并对在解读之后阐述对“何人”的个人见解。通过这种启发提问进而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解读方向并最终获得文学知识。
2.教学方法之情境式
对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实际教学方法的研究还可以从情境教学展开。具体来讲所谓的情境教学主要是指教师在进行古代文学实际教学环节中通过创设一些生动的场景氛围来帮助学生有效的理解文学知识并促进学生实际心理机能获得良好性发展的一种教学方式。而应用该种教学方式一方面能够促进学生对于文学知识的情感感悟,另一方面也能够对学生的实际文学审美进行有效拔高和良好陶冶。例如教师在讲解唐代诗人张若虚的著名诗歌时就可以进行文学情境的有效创设,通过播放“春江花月夜”进而让学生在优美的音乐旋律中感知诗歌内在情感,同时通过动人旋律在大脑中勾勒出诗歌联想画面,而这种身临其境的情感感知则能够促进学生加深对于诗歌的理解[2]。再比如教师在讲解庄子的名作“《逍遥游》”的时候还可以通过利用多媒体制作漫画课件来创设文学情境,学生通过这种漫画课件的形式犹如置身作者的情感世界进而将文学知识更加的形象具体化。总结来讲无论是利用音乐还是多媒体来进行文学情境的实际创设都可以较好的促进学生对于文学知识的有效深层次获取。
3.教学方法之表演式
对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实际教学方法的研究除了上述两种教学方式之外,还可以从表演教学展开。具体来讲所谓的表演教学主要是指通过将学生放置于实际的文学情节演绎中进行促进学生获取文学知识的一种教学方式。而应用该种教学方式则一方面能够促进学生最大化的发挥文学想象,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学生不断提高文学创新意识。例如教师在讲解王实甫的名作“《西厢记》”的时候就可以针对文学作品中的不同人物进行角色划分,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通过自身对于该文学作品的实际理解来进行文学表演,而具体的情节设置以及演绎道具都需要学生进行实际准备,而学生在该种文学演绎过程中也会直接加深对于文学知识的理解,同时将自己的一些文学想法添加其中[3]。再比如教师在讲解“《红楼梦》”的时候同样也可以利用上述表演教学方式来开展实际教学活动。总结来讲通过表演教学能够最大化的提高学生对于古代文学知识的有效理解还能最大化提高其创新意识。
三、结论
综上分析可知我国在进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非常看重文化的良好传承,而作为实现文化良好传承的中文专业则逐渐受到了社会大众的广泛性关注。而作为中文专业中较为重要的古代文学课程而言,良好的教学方式则可以有效的促进该门课程教学实际目标的有效实现,通过利用启发式以及情境式和演讲式、表演式以及研究式这五种教学方法进而真正的促进中文专业学生获得人文素养的有效提高以及专业知识的有效掌握,为其今后良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海楠.对开放教育专科《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思考——混合教学模式应用实践探讨[J].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05:80-82.
[2]王自红.民族地区高校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改革与探索——以升本后的四川民族学院汉语文系为例[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04:111-113.
[3]陈虹.高职《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现状及改革措施[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3:111-114.
摘要:中国古代文学是高校中文系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程,中国古代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具魅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现阶段中国古代文学的教学现状却不尽如人意。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重要性、教师在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起的关键作用以及具体的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方法。发现运用引导式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演讲辩论法、研究性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法,可以提高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水平,也可以增加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兴趣。
关键词:中国古代文学;教学法;汉语言文学
0前言
中国古代文学是高校中文系的一门必修、基础课程,中国古代文学是中国传统文化最具魅力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古代文学发展的历史、文学体裁的演变、历代作家作品、文学流派、文学现象等关系作为学习对象,培养学生的古文功底和对文学作品的鉴赏能力。近年来兴起的“国学热”虽然使中国古代文学课程重新焕发了活力,但是中国古代文学这个专业仍然是个冷门专业,被打上了“不好就业”“脱离生活”的标签,使得学生不太愿意静下心来认真地学习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同时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上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教师往往采取灌输式教学法,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不够,学习的积极性也不高。为适应当今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认真地思考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方式,本文就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教学方法进行探讨。
1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重要性
当今高校设置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一方面是因为该课程承担了弘扬中国古代文化,将古代文化艺术与现代文化、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使命,另一方面该课程在当今为培养学生的人文理念,关注由古至今的文化、经济发展提供了途径,进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从历史发展轨迹来看,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过程,与中国的历史、文化紧密相连,显示出民族性、传承性、时代性的特征。汉民族文学是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主要研究对象,同时兼容地研究了其他少数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从内容上来看,中国古代的文化作品呈现着创作和理论上的不断发展、丰富,日臻完善,每种题材都有其特有的演进历程,显示出以中国古代文字为载体的中国古代文学的丰富内涵。中国古代文学课程没有像经济学一样提供了明确的一套理论,也不具备会计一样的记账准则,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影响着每个人,塑造着每个人的精神世界,它传承着我们古代先贤优秀的思想,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给每个人提供一丝久远但又格外珍贵的启发。而大多进入高校的学生对此门课程总有“是否有用”的疑问,整个教学改革应引导学生理解该门课程的深远意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该课程原本就是“无用之学”,然而“无用之学”有“大用”,通过对这门课的学习,通过对历史上的众多文学家、政治家、思想家的优秀文学作品的解读,让学生自己去感悟其中的人文情怀,进而内化为自己的优秀品质,指导自己的人生方向。
2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关键作用
虽说兴趣是最好的教师,但在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还了解甚少的时候,教师仍需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引导者,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教学的第一要务,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作品的阅读能力、理解能力是基本要求,提高学生对所学文学作品的创作背景的理解程度,以开阔的视野从古代文学这门课程中有所明悟是本课程的最终目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有系统而深入的思考,对各专业学生因材施教,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中去,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现代的高科技进行教学,例如利用现代多媒体教育技术,结合动画、音乐等方式进行教学,也可以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教学,让学生自己组织专题并就专题内容查找资料,各式各样有趣的专题在学校内的宣传也为中国古代文学这门课程增添魅力,既让课堂中的学生有成就感,也带动整个高校学生对古代文学产生热爱之情。
3具体的教学方法
作为商洛学院语言文化传播学院中文系一名多年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教学的教师,在认真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概括出以下几种教学方法:
3.1引导式教学法
引导式教学法发挥了教师的关键作用,教师要在教学中根据教育部的教学任务和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特点,还要结合学生的特点来进行教学。最大限度地引导学生自主独立地进行学习,可以多给学生提问的机会,或者是给学生留下针对所讲内容或下次课内容的课后作业。可以采用课前提问的方式进行教学,每次课开始的时候,学生都要对教师即将讲授的内容提出自己的疑问,然后教师就学生所提的问题进行讲解,这样可以让学生先行自学课本。引导式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可以提高课程教学效率。
3.2情境教学法
情境教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设定一个有人物、事件的场景,可以选择再现古代文学中所描述的场景,也可以根据古代文学所描述的场景,然后结合现代社会的发展状况来创造新的场景,让学生自由选择场景的人物和事件,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古代文学课程所讲的内容,有种身临其境的感受,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的兴趣。同时也可以提高学生对古代文学课程的参与度和积极性。情景教学法可以让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情景再现,提高了这门课程的教学成效。
3.3演讲辩论法
演讲和辩论都可以增加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理解度。演讲就是对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某种观点或方法发表自己的见解,这样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也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演讲的技巧并锻炼学生人前演讲的勇气。所谓辩论法,即就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某个问题分为正反两种观点,然后将学生分为正反两组,围绕这一观点进行一场辩论赛。这样学生需要翻阅大量的资料,认真准备,并对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大家相互讨论相互学习,例如就可以对《三字经》中“人之初,性本善”进行辩论,分为“人之初,性本善”和“人之初,本无性”两个观点进行辩论。演讲辩论法可以很好地拓展学生的思维,提高教学效率。
3.4研究性教学法
所谓研究性教学法,即教师将中国古代文学课程中的有关内容集合起来形成专题,以专题的形式进行教学。教师通过专题可以引导学生独立查阅相关知识,研究现阶段其他学者专家的研究成果,掌握现阶段该问题的进展,同时也可以集合所有学生的见解,进行专题讨论。这种研究性教学法可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也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与认识。
3.5分类教学法
中国上下五千年,历史源远流长,形成了很多具有时代特点的文学作品。每个时代都有其具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每个时代文学作品的特点也不尽相同,要深入了解这些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特点的文学作品,需要结合不同的时代特征,这就需要教师根据不同时代的文学作品进行分类教学。还有另外一种分类教学方式,即按照高校学生的年级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因为每个年级学生的文学功底、知识面都不同,按分类教学法来进行教学可以提高教学效率。
4总结
在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课堂上应该注重运用各种的教学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都积极参与该课程的教学活动中,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共同进步。根据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特点,结合学生的特点,选择最恰当的教学方式,这样会有效提高中国古代文学课程的教学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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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家训文化不仅从理论上论证了胎教的必要性,也提出了很多胎教的方法。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论中国传统家训中的学前儿童教育思想浅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论文关键词:传统家训学前儿童
论文摘要:我国是一个极度重视家庭教育的国家,而传统家训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流传下来的家庭教育文献。时代发展了,技术进步了,当我们以现代人的眼光再去看待这份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无疑是对学前儿童教育又一次的精神洗礼。
论文正文:
家训是我国传统家庭教育中的特殊形式,是我国古代家庭、家族长辈为教育子孙而专门撰写的文献。家训这种教育形式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文献的种类和文体格式非常丰富。所谓学前儿童教育,是指儿童在未入小学读书以前,促使儿童知识、智力、体质、品德诸方面尽早得到和谐发展的教育活动。我国传统的家训文化中有着丰富的学前儿童教育思想,如:胎期教育、品德教育、认知教育、技能教育等,这些教育思想流传至今,为我们的学前儿童教育提供了范本,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1.重视胎教理念
传统的的胎教理论和实践都很丰富,相传周文王能够成为一代明君,是他的母亲太任成功胎教的结果;其孙成王的胎教也是非常讲究;后来的亚圣孟子的母亲也继承了传统的胎教理念。他们强调的主要是孕妇所生活的外界环境因素,如:衣食住行、言谈举止等。事实证明这种理念对胎儿的正常成长有着显著的作用。
2.重视胎教方法
传统的家训文化不仅从理论上论证了胎教的必要性,也提出了很多胎教的方法。西汉贾谊在《新书》中专设“胎教”一章,提出妇女怀胎后要“立而不跛,坐而不差,笑而不喧,独处不倨,虽怒不骂”;刘向也在《列女传》中提到胎儿能够通过母体感应外界,因此孕妇应尽量避免给胎儿不良的刺激,要保持身心愉悦;最先在家训中系统阐述胎教理念的是颜之推的《颜氏家训》,并将“教子篇”作为首篇,开门见山的提出了应为孕妇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摒弃了先前胎教中极端的讲究,方法更加切合实际。
1.重视家庭关系
传统家训最看重的是“孝”,认为“孝”不仅是人的行为的根本法则,更是维系家庭的感情纽带。孝有两层涵义:一是家庭血脉的延续。俗语说“不孝有三,元后为大”正是这个意思。二是要敬养父母。儿女要尽家庭义务和责任,不止要在物质上满足长辈,更要有精神上的敬爱,这种精神在儿童读物《三字经》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另外,与同辈之间的兄弟姐妹之情也是传统家训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这对于巩固整个家族起着重要作用。家庭是社会的小细胞,只有家庭和谐了,整个社会才会稳定。学前儿童在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里成长,受到良好家庭教育的熏陶,必然会为以后正确处理家庭关系打好基础。
2.重视自我修身
在传统家训中首先提到了立志教育,对于孩子来说,从小立下目标往往对他以后的人生起到指明方向的作用。要培养学前儿童自强自立的精神,过于的宠爱只会让他更依赖别人。其次,传统家训文化提倡以俭养德,从小培养子女的节俭意识。这样既可以节省支出,又可以修身养德。再次,传统家训中还提到了要诚信。中华民族素来就有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事君莫如忠,事亲莫如孝,朋友莫如信,修身莫如礼,汝哉莫勉之”主张要诚实待人、言行一致,这在任何行业、任何阶层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学前儿童教育中,同样要教导孩子不要撒谎,真实的对待身边的朋友,不要虚情假意。
1.重视语言发展
在《颜氏家训》中提出,要对儿童进行专门的言语教学。在这一阶段主要由母亲对儿童进行言语教学,因为婴儿出生后,母亲与孩子的接触时间最多,母亲的日常言语会影响孩子这一阶段的语言学习;根据地区方言的不同,儿童习得的语言种类也会不同。因此,父母日常的交谈语言和交谈氛围要适合儿童学习,在儿童面前避免一些粗俗的语言;家庭语言环境尽量与日后儿童进行学校教育时的语言环境一致,便于以后儿童的语言发展。
2.重视识字阅读
首先,这一阶段的儿童对任何知识都感到好奇,对于儿童提出的各种问题要适当给予回答,养成孩子好问的好习惯,不要因为孩子太小搪塞他们,打击孩子积极性。其次,学习要勤奋而且要持之以恒。古代有很多关于教子劝学的格言、传说故事、家书家训等,在《三字经》里体现尤甚。再次,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儿童在关键阶段阅读书籍会对一生的智力开发发挥重要作用。即使早期阶段,儿童识字受限,也要通过多读让他多听来增长知识,而且养成儿童爱护书籍的好习惯,不要随便撕书,乱写乱画。早期的识字阅读对儿童的感官训练和记忆开发作用显著。
1.重视日常养生
儿童的全面发展离不开健康的身体做基础。传统家训中提到要培养儿童树立一个正确的生命观。颜之推对人的生命价值作了系统的论述,“夫生不可不惜,不可苟惜。”母亲十月怀胎,给予自己生命,应该珍惜。这个时期的儿童从泛灵论逐渐发展到客体守恒,应让其明白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生存价值,要博爱。另外,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态是分不开的,在培育儿童良好性格养成时就应注意戒骄戒躁,保持平常心。现在的儿童过于娇惯,脾气暴躁,这些不好的行为习惯无论在身体上还是精神方面都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家长过于重视日常生活条件的改善而忽略了儿童精神方面的教育,在行为习惯和性格养成方面要学习传统家训中的养生教育思想。
2.重视杂艺技能
在传统家训中强调儿童要有~技之长,为日后自食其力做准备。颜之推、林则徐等在家训中都提到劝诫子女除了读书外还要学会作农事,要学会自力更生,学会生存的基本技能。在儿童时期,首先要培养他们的自立意识,自己动手,而现在的儿童往往在这一方面很欠缺,事事都是家长包办,这对于他们将来的发展极为不利。另外,在传统家训中还对乐曲、作画等艺术教、形式作了相应阐述,认为是修身养性的途径之一。这与现代的儿童素质教育是相通的。通过加强艺术修养方面的教育,能够提升儿童的素质并陶冶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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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美学论文:从翻译美学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翻译。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从翻译美学角度看中国古代文学翻译
翻译美学是一个翻译与美学联姻的新学科。古代文学是我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文学作品中所蕴含的美学意义自不待言。翻译美学的出现和发展为中国古代文学翻译的赏析开辟了一条新路,也为中国文学翻译提供借鉴。
陶渊明是东晋著名诗人,诗歌多描写自然景色及其在农村生活的情景,散文以《桃花源记》最有名。魏晋南北朝时期,战火不断,社会十分黑暗。
在这种社会环境下,陶渊明创作了《桃花源记》,以这个幻想中的桃源世界,寄托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同时也表达了对当时生活在战乱中的人民的同情。《桃花源记》中的语言质朴自然,精炼,文笔简洁优美。
方重是我国著名文学家、翻译家,译有《乔叟文集》、《理查三世》及《陶渊明诗文选译》等。林语堂是中国当代著名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他将孔孟老庄哲学和陶渊明、李白、苏东坡、曹雪芹等人的文学作品英译推介到海外,有意于将中国的古典文学、传统文化乃至中国式的生活理念介绍到国外,为西方人士认识中国搭建起一道桥梁。
就审美客体而言,刘宓庆将其分为形式系统即审美符号集和非形式系统即审美模糊集两大部分。其中审美符号集包括语音、文字、词语层和句段中的审美信息,而审美模糊集则包括“情”与“志”和&ldqu;意”与“象”的两部分审美信息。就《桃花源记》的翻译而言,文章将选取审美符号集的词语层和审美模糊集中的“意”与“象”部分进行两个译本的研究,评析其审美的再现途径。
1.词语层。
“有审美价值的用词显然是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通常符合以下标准,也是我们的审美依据,即准、美、精。“准”是指用词表达了原意和适应了语境,“美”指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精”指翻译时用词应该精练,无拖沓”。《桃花源记》中有一段对桃花林的描述,原文如下:
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方重和林语堂的译文如下:
方译:All of a sudden he came upon a peach grove.For hundreds of paces along both banks of the stream,the peach-trees were in full bloom.No other trees were to be seen in the whole grove.The soft grass looked fresh and beautiful.Here and there falling blossoms were dancing gracefully in a thousand hues.
林译:he suddenly came upon a peach grove which extended along the bank for about a hundred yards.He noticed with surprise that the grove had a magic effect,so singularly free from the usual mingling of brushwood,while 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
此段中原文的“忽”字凸显了桃花林的出现不仅出乎渔人的意料,也出乎读者意料。方译中短语“All of a sudden”被置于句首,进行了强调,林译中副词“suddenly”被置于主语后,也是强调,据此,两译者均体现了用词的“准”,适应语境的需要,即后文的“渔人甚异之”。两位译者对于“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翻译处理侧重不同。在方译中,译者详细刻画,通过“fresh and beautiful”形容芳草,“dancing gracefully”,和“in a thousand hues”来描述桃花,为读者展示了一幅动态美景,突出了“美”,即用词“能给人身心以很大愉悦的品质”。林译则突出“精”,即精练,无拖沓,一句“the beautifully grassy ground was covered with its rose petals。”简洁明了地道出桃林的全景。
在字词微观方面,两位译者均向目标读者展示了《桃花源记》中蕴含的美学因素,一个强调动态美,一个展示简洁美。
2.“意”与“象”。“
意象、意境运用是中国艺术的独特的创作手法,因此翻译审美绝对不可以忽略”。“意象”指作家主观情志和外在物象(物,景,境)的结合,或“情”之于“文”的“赋形”。“意象”蕴涵着“情”与“景”及作者的“意”与“志”,是审美的高级阶段,而“象”也指象征手法,审美者需根据“象”来理解作者的“意”,即其要表达的概念。作为译者,领悟原文中的“象”至关重要,因为“意象”反映的是作者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独特的审美情感,因此,译者在翻译时要了解意象的文化所指。《桃花源记》文末提到: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
方译: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on learning of it,was anxious to rediscover the place. Nor did he succeed,and died soon of illness.
林译:Liu Tsechi of Nanyang was a great idealist. He heard of this story,and planned to go and find it,but was taken ill and died before he could fulfill his wish.
陶渊明在《桃花源记》的文末提到刘子骥,实际上是在寄托自我情怀,要借其隐逸之心,抒发自己对世外桃源的向往。同时也突出了“世外桃源”并不存在之意。方译中“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译为“A good scholar of Nanyang”,人名被略译,从审美角度来看是译者领略到了原文的“象”,即虚无的桃源,而突出“未果,寻病终”的结局,所以此处弱化了人名的翻译。林译中直接用“idealist”一词来翻译,即“理想主义者或空想家”,也同样表达出了桃源的虚无之意,可以说两位译者是异曲同工,都表达出了原文中的“意”与“象”。
两位翻译大家为读者呈现出不同的桃源之美,都传达出了桃花源的象征意义,给读者带来美感的同时,也让目标语读者领略到中国古代文化的深刻内涵。
[1] 方梦之.译学词典[K].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
[2] 江华,戴炜华.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翻译的美学思考[J].上海理工大学学报,2011,(1).
[3] 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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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中国基层社会,针对地方当权者的民众维权运动此起彼伏,已成为基层政治的一个重要现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城市基层治理体系逐渐从单位制转向社区制。随着这种转型,城市街区也爆发了越来越多针对工商企业或基层政府机构的市民维权运动。本研究旨在探索这些社区运动的动力机制。个案研究发现,较之于其他街区,有些街区的居民由于善于运用关系网络为“武器”,因而在维权运动中表现更为积极,并取得更大成功。因此,关系网络是影响城市基层社会维权运动发生及其结果的重要因素。它之所以发挥这样的作用,是因为目前国家的体制结构使然:一方面,中国仍旧是个威权主义国家;但另一方面,当前的行政体系又处于一种相对“分裂”状态。正是这一点使得维权市民有必要并且有可能运用关系网络促进其集体行动。在当前,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这些以维权为目的基层社会运动不仅保护了公民权益,促进社会空间发育,而且在实际上增强了国家权威和合法性。
关键词:关系网络社会运动维权
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随着中国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并实行一系列社会改革之后,城市基层管理体系已经从以垂直性的单位制为主转变为由基层政府主导的社区制为主(Wu , 2002 ; 华伟,2000) 。因此,街区逐渐成为各级政府及其代理机构、商业组织和市民等各方利益竞争的一个重要场地。但这些行动者的关注点存在很大区别:国家和高层政府力图保持地方稳定;其职能部门则关心自己的权威在基层是否受到尊重。由于地方政府得到更多的授权以参与当地经济活动,并且其政绩主要以当地的“硬件”如GDP 发展来衡量,所以他们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当地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产生经济效益,以及如何实施自己的发展计划。地方上的商业组织,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则专注于在街区开发中追逐利润。普通市民们也越来越关心街区政治,因为其房产的价值、生活质量以及社会地位越来越紧密地和他们所在街区的环境联系起来(注1)。
因此,为达到各自目的,这些行动者可能会相互合作、竞争乃至冲突。在当前,由于地方分权以及伴随而来的相对微弱的上级监管,有些基层政府机构和商业组织往往结成联盟,联手剥夺当地资源。随着经济改革和近些年来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和更新,这种地方性的官商联盟已经成为普遍性现象(如Wank ,1995) ,并发展成为类似上个世纪美国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垄断地方开发的“增长机器”或利益集团( growth machine , 参见Domhoff ,1986 ; Jonas &Wilson , ed , 1999) ,并常和市民产生利益冲突。
近年来城市中发生的层出不穷的拆迁事件(如湖南嘉禾事件等) 就是这种“增长机器”和市民间日益扩大的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另一方面,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变化,当前市民们对于地方当局(包括基层政府及其支持下的开发商等) 侵权的反应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事实上,自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和农村地区一样,城市基层政治场域中一个突出现象就是针对地方当局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兴起(如戴星翼&何慧琴,2000 ;Cai , 2002) 。这种集体抗争与工人农民等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运动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一定区别。相同之处在于二者目的都是“要求矫正基层政府或代理机构导致的一般性不公正行为或寻求补偿”而开展的集体抗争(Pei ,2000 :p25) 。它们一般都以“维权”为目的和口号,大多局限于社区层次上的集体抗争,且都鲜有抽象的政治诉求如民主、自由等。
因此,它们在本质上都不同于那些具有政治目的的大规模社会运动。但单纯由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抗争一般聚焦于相当具体的经济问题(如农民抵制不合理税费征收、下岗工人要求工资补偿等) 。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对象包括各种阶层的公民,并且强调运动目标的“公民性、生活性和利益的普适性”(刘能,2004 :p65) 。这种抗争有时比农民和工人“维权”运动诉求的问题更为广泛;除了经济问题外,它们可能还涉及一些社区问题如要求保护绿化、阻止房地产商建造高楼阻挡本居民区的阳光等等。在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者看来,除了基本的经济权利外,他们还要争取财产权、环境权(包括绿化权、阳光权) 等公民权利。
目前已经有很多经验研究考察了当代中国群众性维权运动。这些研究认为,导致集体抗争兴起的重要因素包括“政治机会结构”的出现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的容忍等、市民领袖或抗争行动组织者的出现、社区成员的支持、市民权益意识的增长以及集体记忆的促进(应星,2001 ;O’Brien , 1996 ; Li & O’Brien , 1996 ; Cai , 2002 ; Pei ,2000 ;Read , 2003 ;Lee ,2000) ,等等。
但是,这些研究大多集中于农民和工人等弱势群体“维权”运动。在新的治理背景下城市街区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发生的动力机制尚不清楚。一方面,有关西方抗争政治的研究认为“政治机会结构”的出现是导致集体抗争发生或兴起的主要原因,因为这样的结构变迁有助于集体抗争的成功( Tilly , 1978 ; Kitschelt , 1986 ; Tarrow ,1994) 。有关中国农民和工人维权运动研究则指出新形势下的国家法律和政策为维权群众提供了对抗强权的武器(O’Brien , 1996 ; 李连江&欧博文,1997 ;于建嵘,2004) 。这些“政治机会结构”和“以法抗争”(注2)等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中国城市市民维权运动;但是,它们不能解释在相同的体制、法规和经济文化条件下,为什么有些城市街区的居民在维权运动中比其他面临着相同问题的街区表现得更为积极和成功。
另一方面,现有研究认为社会网络是集体动员的一个重要依托( Snow ,Louis&Sheldon ,1980 ; Klandermans &Oegema , 1987 ; Dieter & Gern , 1993 ; Passy & Giugni , 2003) 。然而,大多数此类研究聚焦于检视市民抗争者之间水平网络的作用,而忽视了有些抗争者从国家或高层政府得到的支持。因此,人们无从得知为什么有些市民抗争者成功地从国家获取支持,而其他人无法做到这一点。戴慕珍曾指出,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公开的参与和利益诉求渠道十分稀缺,这使得普通群众不得不通过与上级之间的个人垂直网络来追求自己的利益(Oi ,1989 :8) 。那么,据此类推,市民抗争者也可能利用与熟识的高级政府官员之间的私人垂直性关系来帮助他们进行针对地方当局的维权运动。因此,探索这种可能的垂直网络在集体抗争中的作用非常重要。
由于街区已经变成国家施行日常治理的主要场所,为了理解这种治理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城市政治秩序,非常有必要研究街区层次上的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因此,本文关注下列与城市社区运动有关的问题:较之于面临着相似维权问题的其他街区,为什么有些街区的居民更为积极地诉诸于集体抗争,并且在行动中更为成功?市民抗争者如何通过自己与他人、组织之间横向性的或垂直性的关系网络来组织集体行动?
我将通过研究发生在中国大城市A 市一个居住街区(我称之为绿街(注3)) 中的社区维权运动个案来增进我们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下文将首先介绍方法论和简要描述运动史。其后,本文将展示对立双方的斗争策略,并总结关系网络在市民维权运动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揭示关系网络发挥作用的制度背景,并探讨与当代中国城市维权运动相关的理论问题。
本文力图揭示关系网络与集体行动之间的关联。为此,和其他当前的个案研究不同的是,本研究将采用比较个案研究方法(comparative case study) 。一方面,为了揭示当代中国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复杂博弈过程和动力机制,本研究将采用“过程追踪”(Process tracing) 方法(注4)比较全面地描述和分析本运动个案的全过程,以更清楚地解释关系网络是如何在社区运动中发挥作用的。另一方面,采用比较方法控制“多余”变量可以建立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关联(Bennett ,1999) 。由于这个运动是发生在绿街中两个建筑形态、人口结构都十分相似而且相连的居住小区里,所以我也将比较这两个小区关系网络的区别及其居民在运动中的作用差异。通过这种比较,我们会更加清楚关系网络在城市集体行动中的重要性。总之,采用比较个案研究方法,可以进一步增加研究结论的效度。
集体抗争行动在当代中国常被看作“不稳定”的标志,故而相对敏感。一般而言,无论地方政府官员还是普通市民都不愿对不太熟悉的“外人”谈及当地发生的集体行动。我在2000 年初因进行硕士论文研究而居住到这个运动发生的街区(我称之为绿街) 。在长期的田野研究中,我逐渐和当地官员及普通居民熟识起来。他们中的一些人也把我当作“自己人”,很自然地和我谈论起这个在当地有很大的影响、但却鲜为“外人”探究的社区运动。在运动各方看来,自己的做法都无可非议。他们之所以愿意和我谈论这个个案,多是希望和我讨论解决此类“社区矛盾”的方法。
为了研究这个运动个案,我开展了大量开放式访谈,以理解和运动有关的各方行为和动机。在过去的五年里,我的深度采访先后共达九十多人次,其中包括地方政府官员、媒介记者、社区组织领导人、社区运动积极分子以及普通居民等。我还获准参与观察了当地政府和社区的一些相关会议。此外,我还收集了大量的有关运动的文字资料。
绿街新村位于A 市N 区绿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于上世纪80 年代末经市政开发而成。绿街一村小区和绿街二村小区构成了绿街新村的北区,分别归一村居委会和二村居委会管辖。每个小区的居民数量大约都在3500 人左右,结构也比较类似,其中包括各阶层人士。这两个小区之间建有十二幢二十多层的居民楼。在这些高楼中间,一块8000 平方米的空地被规划用作公共绿化带和街区中心绿地;规划中的中心绿地大部分位于绿街二村。随着N 区于90 年代开始的大开发,地理位置优越的绿街街区土地价值也迅速上涨。这使得许多当地当权者垂涎街区中心绿地这块土地。结果,从1993 年到2003 年,绿街北区的居民们发起了社区护绿运动以保护街区中心绿地,运动断断续续长达十年之久。这个运动主要分成两大阶段:前期针对房地产开发商;后期则针对当地政府。
早在1993 年,绿街的一个房产开发公司(系A 市市政府所有) 企图在尚未建成的街区中心绿地上插建一幢26层的商品房出售以谋取暴利。项目开工后,绿街二村居民高女士认为这幢正在建设的高楼不但占用了绿化面积,而且将会遮挡住自己和周围邻居房屋的阳光。因此,她决意抵制这个项目建设。她设法结识了以前并不认识的居民,动员他们参与保护社区环境。他们集体到有关政府部门上访,要求他们制止该项目。面对居民抵制,该房产公司假意和高老师秘密谈判,然后又在街区中散布谣言说高同意和他们私下妥协并收受其“好处”。由于居民们最初对高老师的熟悉和信任程度就有限,他们相信了房产公司的说法,对高老师的“背叛”十分愤慨,拒绝再参与其组织的行动。自此,绿街二村停止了集体行动。
鉴于上述教训,仅剩的几个抗议积极分子认识到一个能干而且可靠的领导人对于抗议的成功至关重要。在此情况下,一个居住在绿街一村JZ 高层居民楼的老积极分子推荐了一个他十分信任的老邻居沈先生来担此重任。沈当时是一个商场的中层管理人员。这个积极分子和沈先生以及本楼的很多居民以前就是多年的老邻居,并由政府集体动迁到他们现在所居住的JZ大楼。他之所以推荐沈,是因为沈在“”期间曾参与多次集体行动,有着丰富的“斗争”经验。沈当时在单位负责基建工作,对建筑规划也比较熟悉。而且,沈交游广泛,在各行各业乃至一些政府部门都有很多朋友;他的这些网络在居民将来的维权行动可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在这些居民的劝请下,沈同意接替组织维权运动;他因而成为街区护绿运动新的领袖。“”的经历使沈意识到“师出有名”的重要性。他认为,要阻止房产商,必须要有更充足的理由和证据。通过自己的经验以及和其他居民的商讨,沈等发现该项目从建设布局上看似乎不符合有关法规。当时国家为推动法制建设,已在强化“二五”普法宣传,“法治”成为官方的主流话语。沈先生意识到法律和政策在维权上的重要性。他认为,在国家强调“法治”的“大形势”下,只要能够抓住这些有权的房产公司违反国家法规政策的证据,就有可能要求高层政府对其进行惩治(注5)。既然他发现房产商的建设项目很可能在法律上有问题,沈等积极分子就打算利用相关法规政策来抗争。于是,他想方设法通过各种私人关系搜集证据。另一方面,“”经历使沈先生也认识到拥有众多的参与者对于抗争的重要性:和个体抗争相比,采取集体性行动会给希求地方稳定的国家施加压力,从而使国家在其容忍的限度内尽量满足市民的要求。而要达到这一点,必须运用国人常用的关系网络实现动员。正如沈后来在总结自己斗争经验时所说:“(法律和公关) 这两样是比较重要的东西。在(地方当权者) 不违法的情况下,咱们通过公关来解决;当(他们) 要达到违法的时候,就要靠法律来解决。”(注6)在此后的运动史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利用法律和关系网络是沈赖以组织维权运动的两大主要武器。
在正式领导维权运动后,沈号召居民在他所住的JZ大楼聚会。在他的鼓励下,很多居民,尤其是居住在本大楼的老邻居们,同意参与维权运动;其中一部分人在此后长达十年的运动中成了沈的坚定支持者。此外,在一个高级政府官员的私下帮助子下,沈得到了绿街街区正式规划图。他发现,该房产公司正在建设的项目违背了正式规划图的规定,因而是非法的。通过A 市一名人大会副主任的一个朋友,沈向其呈交了上访信和相关证据。这个人大副主任批示要求N 区规划部门查处。但由于该房产公司是市政府所属企业,区政府规划部门反而为其项目作辩护。在此情况下,沈等意识到不能再完全依赖上级政府部门来“主持公道”,居民自己必须采取更激进的手段直接与房产公司进行面对面的抗争。1994 年6 月15 日晚,沈等维权积极分子利用扩音器广播等方式告知街区居民他们所掌握的证据,并号召居民捣毁了房产公司的地基。
其后, 为防止该房产公司卷土重来, 沈等“趁热打铁”。一方面,维权积极分子多方向媒体求助,请它们对房产公司的违反规划占用绿地的行径予以曝光。90 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对于大众传播媒介的控制有了一定程度的放松。媒介开始关注一些时弊并在高层政府容忍的范围内予以报道,这些报导甚至直指一些地方政府的问题。媒介的曝光可以形成公共舆论压力,因而可能使得高层政府不得不处理违规的地方政府部门以维护政体合法性。有些隶属于高层党政部门的媒体甚至有权要求地方政府配合调查影响重大的社会事件,并在专供高级干部阅读的“内参”或“情况汇报”上予以刊登以引起后者的关注。因此,这些官方媒介常被民众看作一种特殊的权力机构。在当前,当市民群众遇到不公正对待时,往往到媒介上访,这样使问题更容易得到政府部门重视和解决。在A 市,作为市政府机关报的《W报》在地方政治上具有重要影响。它甚至建立了专门的“群众工作部”接待市民信访。沈因此极力向《W报》等传媒呼吁。由于A 市政府近年来一直强调绿化建设,《W 报》因而调查了此一“毁绿”事件。7 月初,该报和其他媒介连续对该房产公司毁绿事件进行曝光。
另一方面,为了防止有关政府部门再对他们的上诉问题采取“拖而不决”的做法,沈开始采用“缠”的办法来对高层政府施加压力。通过与一些官员的朋友关系,沈得知A 市规划局的工作地点和日常安排。在此后的日子里,他组织居民每天轮流到市规划局的几个重要部门去申诉该房产公司的违规行为。市规划局被绿街居民的连续上访搅得鸡犬不宁,最终不得不表示“房子不会再造了,按规划法规确定的办。”(注7)
虽然房产公司打算像对付高女士一样来败坏沈先生的声誉,但沈并不接受他们提出的私下谈判要求;大多数居民也不相信关于他的流言。在居民和媒介的压力下,A市规划局很快于七月中旬就吊销了该项目的建设许可证。该房产公司不得不停止项目建设。至此,凭借邻里横向网络的支持,官员、媒介垂直性网络的帮助,沈先生终于领导居民赢得了针对房产公司的集体抗争胜利。
经过此阶段的社区运动,一套维权积极分子的非正式网络在绿街北区逐渐形成。在空地周围几乎每一幢高层居民楼内,都出现了一些维权积极分子。从职业身份上看,这些积极分子包括大学教授、工程师、企业白领、普通政府干部和工人、家庭主妇以及退休的老年人等。就政治身份而言,这些积极分子不仅有普通群众和民主党派人士,还有共产党员(注8)。这些积极分子维权意识强烈,并且愿意服从沈的领导。这些非正式网络的存在使得沈能够轻易动员居民参与集体维权行动。尤其在沈所居住的JZ大楼,积极分子非常之多。当1996 年A 市政府号召已购买住房产权的居民选举代表组建业主委员会时,沈先生因为胜利领导护绿运动的影响以及维权积极分子的支持,被选作JZ大楼业委会主任。
尤其重要的是,在上访过程中,富有“公关”技巧的沈先生逐渐和一批政府官员以及记者建立了良好的个人关系。我们将会看到,这些垂直的联系在该社区此后的维权过程中继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沈等居民呼吁和媒介报导压力下,N 区按照规划建成了街区中心绿地。此后,这块8000 平方米的大型公共绿地成为该区一个抢眼的生态亮点。
由于其所处的优越地理位置和优美的生态环境,绿街中心绿地又引来了新的侵权者。1997 年底,区政府和绿街街道办事处决定在中心绿地中“划拨”1300 平方米土地,建造N 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并由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此前,街区中心绿地内曾有一座占地面积为135 平方米的供本街区老年人使用的活动中心。当地政府的计划是推倒这个活动中心,在此基础上建造专供老干部使用的休闲中心。但是,当此项目开工时,周围的居民们大为不满。首先,这个项目占用了很大一部分中心绿地,会有损于街区的环境以及当地的房产价值。其次,周围居民无权使用在自己街区内建造的公益设施,这对于他们来说很不公平。再次,居民们担心,一旦该项目将来被用于商业目的,很多顾客将进出于社区,由此带来的各种噪音和污染将干扰本街区居民的生活。对于那些运动积极分子尤其是沈来说,这个街区中心绿地是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从开发商手中保护下来的,当然不甘心自己深以为豪的成果被掠夺。
因此,沈和以前的一些维权积极分子马上相互联络,决心抵制当地政府建造老干部活动中心。一开始,他们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抗议。但后者声称中心绿地土地属于国家,而基层政府是国家的代表,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土地。他们还警告说阻碍该项目建设者将被视作扰乱社会秩序,会受到严厉惩处。维权积极分子们终于认识到此次他们所面对的是富有权力的当地政府(注9),任何考虑不周的抗议行动都会给自己招至危险。然而,过去的胜利鼓舞了沈等积极分子的信心,沈的个人性格也使他不甘心轻易放弃。
由于针对的是声称代表国家的地方政府,维权积极分子们必须为自己的抗争找到尽可能多的“过硬”的理由,才有可能成功维权。抵制房产公司的“辉煌”经历使沈先生再次把目光投射到法律武器上。经过研究,他发现地方政府的项目不仅有悖于A 市规划法规,而且违反了关于公共绿化和房产物业法规。有了上述法律依据,沈等维权积极分子相信,如果他们在今后的抗争行动中策略运用得当的话,己方是有可能赢得针对地方当局的维权性集体抗争的。
沈等意识到,维权面临着的第一个任务是反驳地方政府的说法,以赋予集体抗争合法性。为此,他们需要发明一套维权“说法”。鉴于国家控制非常严厉,这套“说法”绝不能冒犯国家权威。相反,它不仅要起到动员普通居民参与维权运动的作用,而且要尽可能迎合国家的主流“说法”以获取国家权威的支持,并使地方政府抓不住自己的“把柄”。在此前的运动历程中积累的法律知识和经验等人力资本使得沈等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通过对无论是基层政府还是普通民众都没有“当真”的官方意识形态和法规阐释,沈建构了一套“法律代表国家,要依法护绿以维护居民合法的环境权益”的“说法”;或者说,他由此建构了法律话语和市民权益话语并以之对抗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话语(注10)。
为了在街区内传播自己这套“说法”以压制人们心目中固有的对地方“父母官”的盲从,沈等在街区中发布了很多上书“依法护绿”的横幅和标语。通过这些宣传,维权积极分子的这套“说法”迅速得到了很多居民的认同,为下一步进行社区动员推动维权运动制造了有利的公共舆论。
当时,连同沈担任主任的JZ业委会在内,绿街街区已经成立了九个业主委员会;其中六个在绿街一村,组织相当健全。为避免维权运动被当地政府攻击为“无组织无纪律行为”,沈决定利用这些依据有关法规批准成立的正式的居民组织。于是,他亲自登门拜访了这些业委会的主要成员。由于他作为ZJ 业委会主任的身份以及过去领导社区护绿运动的成功经历,沈成功地说服他们一起参与抗争。自此以后,在这些业委会之间形成了一个非正式的联盟,它们的负责人经常聚会商讨维权策略;沈自然地成为联盟的“发言人”。
有了其他业委会的支持,沈通过以前结识的关系向A市媒介寻求帮助。他再次向《W报》等媒介揭露了地方政府这一违法项目,并提交了上述九个业委会联名签署的上访信。后者迅速调查了这一项目,并于1998 年2 月份向市政府领导报送了“情况汇报”。考虑到这一事件影响到当地稳定,一些A 市市政府的主要官员相继批示地方当局暂停建造老干部活动中心,“缓和与群众的矛盾”。随后,A 市市园林局下属部门迅速对此项目进行了调查,准备制止地方当局侵占绿地的行径。
由于媒介报道和市政府的干预,绿街街道办事处不得不于1998 年4 月和九个业委会进行了谈判。双方初步达成妥协:同意街道建造一个市民休闲中心;但其必须同时向老干部和社区居民开放,且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50 平方米。然而,即便如此,区政府也不同意这一协议:因为协议规定建筑的用途和占地面积无法达到自己的要求。区政府于是和街道重新议定了建设计划,决定新建的设施只对老干部开放,且把占地面积扩大到1960 平方米。但是地方当局并没有将此决定通报该街区的居民。直到1999 年4 月,沈等维权积极分子从街道工程队开挖的地基面积和深度判断该建筑面积和高度将远远超过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的协议规定。他们遂通过与当地一些政府官员的私人关系打探消息,得知基层政府建造的仍是老干部活动中心。
受骗的维权积极分子们十分愤慨。他们一面到上级政府部门上访,一面向新闻媒体反映基层政府的欺诈行为。在社区居民连续上访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压力下,绿街街道不得不提出和业主委员会再行谈判。沈先生要求先停工再谈判。但街道拒绝了这一要求。过去的经验使沈等意识到,如果一味采用上访等“软”方式,是无法让地方政府与他们进行对等谈判的;而如果采用冲击工地等激烈形式,就有可能造成上级政府最关心的“安定团结问题”,从而逼迫地方政府就范。于是,在地方当局拒不执行上级政府停工指令的情况下,维权积极分子们于1999年5 月25 日晚捣毁了工地地基。
对于冲击街道施工现场的行为,沈等事前经过了慎重的斟酌。他先就自己的行动方案向区公安局的一位重要官员(也是他的朋友) 征求了意见,对方向他交代了一些躲避法律惩处的策略和界限问题(如不能毁坏机械设备等) 。在实际行动中,维权积极分子们在沈的约束下严格遵守了上述公安局官员所建议的策略,没有毁坏施工机器(注11);也就是说,他们的行动并无超越高层政府所容忍的“限度”,地方当局无法找到过硬的把柄来对他们采取强硬措施。
冲击工地事件发生后,绿街街道办事处要求绿街一村、二村居委会对组织居民、党员以及运动积极分子的家属进行“再教育”,声称JZ 业主委员会组织的集体行动是动乱和破坏行为。他们扬言警方要因此逮捕沈等积极分子。
在此情况下,沈等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给他们一个公道;要真正解决问题,必须引起上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于是他们商议决定到市政府集体上访。沈意识到要充分发挥上访效果,需要精心设计行动方案。为此,他和一些政府部门的朋友就此进行了商讨。朋友们告诉他,上访时机的选择十分重要:既要能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又不能过分伤及其颜面。因此,沈等积极分子选择一个相对敏感的时间—6 月1 日晚上—到市政府进行集体上访。
这种给高层政府“保全面子”的策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A 市市政府信访部门接待了这些集体上访的居民后,随后向N 区地方当局作了通报,要求其妥善解决问题。鉴于当时时间节点的敏感性,地方当局对沈等“捅漏子”行为十分恼怒。次日,街道一面委派干部带领当地民警和居委会书记对沈等几个运动领袖进行家访,警告他们不得再去市政府;一面派人到沈等工作单位“告状”。然而,在警察陪伴下的家访和“告状”均受到沈等积极分子及其单位的谴责和敷衍。为防止维权积极分子再去市政府,高度紧张的地方当局又组织街道干部、民警和居委会干部在沈所居住的JZ大楼和市政府门口“三班倒”连续值班监视“动静”,以阻止可能再度发生的上访行动。
由于这些集体行动都是在以沈为首的业委会的名义下组织进行的,地方当局由此声称业委会组织良好,并且奠基于市民们的根本利益之上,正在成长为威胁基层政府权威乃至国家治理的“第三种”势力。他们声称,业委会将比“”组织更危险。但是,在沈等呼吁下,《W报》调查了这次冲突。绿街街道办事处不得已,只好向其提交情况说明,承认建造的是老干部活动中心。《W 报》于1999 年6 月15 日在“情况汇报”中将冲突经过和相关证据报告给A 市政府,明确提出错在基层政府。因此,高层政府要求地方当局克制。此后,整个事件处于僵局。
在后一阶段运动中,在沈等连续奔波和呼吁下,有些市政府部门如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都同情维权的居民。由于N 区政府被授予特殊权力,常常在其辖区内无视上述政府部门的规章,导致这些部门的权威受损。因此,后者对N 区地方政府多少存在一些不满和愤恨。通过和一些官员朋友的交往,沈充分意识和利用了这种嫌隙(注12)。因此,市规划局和市园林局等部门对维权积极分子们给予了有力帮助。
2000 年2 月,鉴于沈先生在保护街区中心绿地运动中的领导作用,市园林局一位和其关系良好的领导提议授予沈“A 市群众性爱绿护绿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A市一些重要的媒介也因此对沈的事迹和社区护绿运动进行了广泛的报导,并称沈为“绿化卫士”。市园林局和媒介的支持大大激励了沈和其他积极分子,并赋予了社区运动更大的合法性。
沈在社区运动中发挥的作用使其成为维权积极分子中至关重要的人物。当地政府相信,如果他们能够成功地瓦解人们对他的信任和支持,抗争行动就会自然平息。因此,地方政府的“摆平”措施主要指向沈本人。他们不但通过请客送礼等方式拉拢了一些记者和运动积极分子,而且利用居委会极力挑起其他业委会和居民对沈的反感,以瓦解沈的支持网络。
这些摆平手法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在一村居委会书记的个人影响下,大多数以前和沈先生“结盟”的业委会主任都拒绝继续公开支持他。由于绿街街道封闭了整个中心绿地,以至社区居民长期缺乏锻炼、活动场所。很多居民迁怒于沈,认为他给整个社区生活制造了很大麻烦。一些积极分子的亲属也阻止他们参与沈的集体行动。尤其是,少数运动积极分子,其中包括沈所在业委会的副主任,都转而公开支持地方政府的立场。其中有人甚至将沈的行动计划泄露给地方当局。至2000 年9 月,情势的严峻使得沈忧心忡忡:“我现在几乎成了孤家寡人,一败涂地了!”
尽管对以上情形很失望,但沈并没有放弃斗争。他认为如果自己放弃并导致抗争失败,地方当局就会进一步把他们的维权运动定性为非法破坏。这样一来,不但自己个人名声受损和“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且他的支持者们,包括其他维权积极分子和一些官员、记者,都会因此而受到连累。他觉得自己应该坚持下去赢得胜利以报答他的支持者们。和最先领导运动的高老师不同的是,即便在情势最恶劣的时候,沈身边也还有十多个对他十分忠诚的维权积极分子;一些官员、记者也自始至终支持他的维权活动。因此,沈决定继续抗争。
鉴于业委会联盟已经被地方当局所瓦解,沈设法通过其他非正式关系组织网络反击。首先,他极力揭穿街道办事处的“谎言”。通过其官员朋友垂直网络的帮助,沈秘密搜集到几乎所有的当地政府关于本项目的内部文件资料。他向媒介记者和居民展示了这些材料,从而揭穿了街道办事处“建设此项目是为居民办实事”的欺骗性说法。他声称自己作为业委会主任有责任有义务依法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呼吁居民应根据国家的法律而不是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威来判断是非并参与维权运动。他还声称该项目是“代表着一小撮地方官员的利益而不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自己组织抵制并非挑战国家的权威,而是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因此,他呼吁上级政府支持居民的维权行动。沈的反击十分有力。结果,一些以前倾向于地方当局立场的媒介记者在了解事实真相后转而支持沈的抗议活动,并如实就此事作了报道。这使得地方政府感到十分尴尬。一些居民也因此对地方当局十分不满,他们声称街道和居委会欺骗了他们;沈所在的ZJ 大楼的居民们对居委会尤其愤恨,以至于居委会对该居民楼无法再进行日常管理。
其次,沈等积极分子加大了“缠”访的力度。尽管失去了其他业委会的支持,沈仍于2000 年9 月份凭借积极分子网络召集到200 多居民签署了上访信。他把这些积极分子分成几批,分别“承包”一些相关的政府部门,带着上访信和相关的法律文本前去“反映情况”。这些已经熟知政府内部运作状况的积极分子经常蜂拥到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办公室,吁请其“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这些“缠”访使得这些政府部门和负责人不胜其烦。但由于维权积极分子有理有据,他们也无法发作。沈等还警告有关规划部门,如果他们再违规给基层政府发放施工执照的话,居民将依据有关法律对规划部门进行起诉。
再次,沈还通过关系直接求助于中央权威。通过一些熟识的媒介记者介绍,沈结识了新华社A 市分社的资深记者。该记者迅即调查了此事并相信了沈的说法。他通知A 市主要领导人,如果市政府再不严肃查处此事,他就将此事向中央汇报。沈还通过关系向中央递交了上访信和相关证据。其后,中央有关部门将沈的投诉转发A市政府,要求其尽快解决问题。
在这些压力下,A 市各级政府从上到下再也无法采用“拖”的办法回避绿街维权积极分子所反映的问题。2000年10 月,市政府领导人要求市规划局和园林局认真查处该项目。于是,这两个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亲自到N 区与其党政负责人会谈。后者虽然同意取消该项目,但仍想方设法拖延。在接下来的两年里,事情一直处于僵持状态,沈又两次被市园林局授予“绿化卫士”的荣誉称号。至2003 年,对立双方均感到疲累不堪。在高层政府的干预下,地方当局和沈等维权积极分子终于达成妥协,基本上按照后者要求重建了被毁的街区中心绿地,缩小了休闲中心的占地面积,并对全体居民开放。至此,绿街居民护绿运动最终胜利。
通过以上描述,读者可能对这些维权积极分子如何利用关系网络进行抗争印象非常深刻。下文将总结关系网络在威权体制下的城市社区运动中发挥的作用。
这个社区运动是围绕着保护绿街一村、二村两个小区之间的中心绿地而发生的。但是,这两个小区的居民在社区运动中发挥着截然不同的作用。实际上,绿地的大部分位于绿街二村小区,因而关乎到更多绿街二村居民的利益。但是,大部分维权积极分子是绿街一村的居民,他们是维权运动的主力和核心。
运动史显示,尽管是绿街二村居民最先发起维权运动的,但其后不久,运动的中心和领导权就转移到绿街一村。由于缺乏密切的关系网络,绿街二村的运动发起人高女士和普通参与者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并不稳定。因此,他们的抗争行动被房产商轻易瓦解。在沈先生领导运动时,房产商和绿街街道办事处也先后对绿街一村的维权积极分子使用了相似的瓦解策略,但最终都遭致失败。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绿街一村很多居民系集体动迁,因而本来就有更多的关系网络“存量”。沈先生和主要支持者之间由于长期交往而存在着很强的相互信任。另一方面,由于绿街一村居民之间高密度的相互交往,在该小区存在很强的社区参与规范。正是小区存在的这些稳固的非正式网络和参与规范造成了其与绿街二村不同命运的最大区别。
其次,这两个小区之间存在一个重要的区别是绿街一村有着很多组织良好的业主委员会,而绿街二村由于居民之间合作的稀缺而导致业委会发育不良。我们仍旧记得,在运动第二阶段针对地方政府时,业委会联盟最初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然这个联盟最终被依附基层政府的居委会瓦解,但沈仍旧能够利用自己JZ 业委会主任的头衔组织抗议。也就是说,这种正式的民间组织大大增强了维权运动的合法性。
第三,和绿街二村早期发起运动的高老师相比,沈凭借个人网络更成功地获取了很多政府官员和媒介记者的支持。如前所述,这种垂直联结对集体抗争的成功至关重要。
总之,和绿街二村相比,绿街一村本来就有更多的关系网络“存量”;其主要维权积极分子建构关系网络的能力也更强,因而在维权运动中建构了更稠密的横向和垂直网络。横向网络和参与规范导致了更高程度的内部团结以及居民间更多的信任和合作,这些是集体行动动员的基本条件。由于有垂直网络为基础,绿街一村能够从代表国家权力的市政府以及主要媒介获取支持,这种支持也反过来给了运动积极分子和普通参与者更大的信心。正是这些区别使得两个小区的居民对于运动做出了不同的反应并发挥了截然不同的作用。
在本社区运动中,正如一些运动积极分子所强调,没有沈的领导,他们很难赢得胜利。然而,沈最初之所以愿意领导维权运动,一个重要因素是邻居的推荐和劝导。因为在当代中国,要发起集体行动,组织者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钱财乃至承担很大风险。鉴于过去的生活经历,沈充分认识到这些代价,但他不愿因此而使他的邻居和朋友们失望。如果他不愿领头或者半途而废,无疑将失去他们的信任,进而丧失自己的关系网络。或者说,由于绿街一村社区网络和参与规范的存在,处于网络核心的居民领袖反过来也承担了带头捍卫社区公共权益的压力。
沈之所以坚持不懈地领导社区运动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有信心赢得胜利。这种信心来自于他以前拥有的关系网和建构新的关系网的能力。正是这些关系网络以及由此动员的社会资源使得沈愿意领导这个社区维权运动。换言之,关系网络发挥了动员运动领导人的作用。以前的研究已经发现了社会网络在动员普通参与者参加集体行动方面的重要作用。本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当沈接替成为运动领导人时,他利用了与老邻居的非正式网络和业委会的正式网络动员了大批参与者,并在维权积极分子中募集了运动经费。进一步,媒介的支持和高层政府部门的支持也给维权积极分子增加了信心,激励其中一部分人坚持到底。
在当前的中国政治场域,虽然国家在相关领域设立了很多正式规则和法规,但行政机构很少能做到“依法行政”。因而,对于那些求助于国家权威者,在很多情况下需要通过非正式的关系网络。就本个案而言,沈确实先后和多位律师商讨过通过法庭起诉当地政府的可能性,但他最终意识到几乎不可能通过这种正规渠道赢得大权在握的N 区政府。更何况,如果通过司法诉讼途径失败的话,他们就丧失了进一步通过上访进行抗争的合法性(注13)。于是,沈等充分利用了他们与政府官员和记者之间的个人关系。首先,他们利用这种私人关系来接近国家权威,如诉诸市规划局和其他市政部门等。其次,他们利用这些关系来探知集体行动的边界。在当今中国,尽管各级政府对于集体行动都有一定的容忍度,但仍然有很多界限不容跨越。一旦行动被认为越过了这些界限,就会遭致镇压。
因此,对于组织集体行动的市民来说,探知这样的边界并充分加以利用,也就是俗话说“踩线不越线”,对维权行动成功非常重要(参见应星等,2000 ;应星,2001 ;Cai , 2002) 。但这些界限根据情势的不同而变动不拘(注14)。在本运动中,由于很多官员朋友的帮助和建议,沈得以认识到各种情况下政府容忍的边界。因此,尽管维权积极分子捣毁了街道工地并集体上访,但他们没有使高层政府“丢面子”。因此,这些地方政府的眼中钉并没有因采取“暴力”抗争而受到什么严厉惩处。第三,这些垂直性私人网络也被用于加强市民抗争的合法性。在运动中,沈通过他的官员朋友推荐,三次被市政当局授予“绿化卫士”荣誉称号。这使得他能够“合法地”组织护绿运动。正如当地政府承认,正因为沈拥有高层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他们不敢对沈采取逮捕等强硬措施。总之,正是私人性垂直网络使得市民抗争者获得国家权威的支持。
社会网络还被用于打击地方政府的声誉和削弱其影响。在本运动中,沈等维权积极分子利用他们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私人关系以收集各种针对地方当局的证据和信息。这些材料使得沈能够及时向公众揭露房产商和地方政府项目的不合法性质。沈的揭露成功地打击了地方当局的声誉,给维权运动带来更多的同情和支持。
威权主义国家和“分裂”的行政体系:关系网络运行的制度背景
本研究展示了关系网络在中国城市社区运动中至关重要的作用。读者可能对关系网络何以能够发挥上述作用尚有疑惑之处。实际上,正如武考克所假设的那样,社会网络的运作与其所嵌置的制度环境、尤其是国家的作用密切相关(Woolcock ,2001) ,而这一点却被大多数研究者所忽略。因此,本研究认为关系网络之所以发挥上述作用,主要是因为中国威权主义政体和相对“分裂”的行政体系所致。这种制度背景使得普通市民运用关系网络进行抗争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对于相对无权的市民来说,关系网络对于他们组织集体行动是必要的。由于威权化的国家本质,法律体系无法得以正常运行。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地方掌权者违背法规,很少会依法受到相应惩处。因此,在本运动中,当面临着侵犯居民利益的地方当局时,无权的市民无法通过正规的法律诉讼渠道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这是市民需要利用关系网络建构抗争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正如以前的研究者发现,虽然中国仍旧是个威权主义的国家,但是其行政体系并非浑然一体的。由于各级政府机构的权力范围和利益出发点不同,整个行政系统中存在很多相互冲突和“裂痕”。这些包括上下级矛盾、条条矛盾、块块矛盾以及条块矛盾等(Lieberthal & Lampton , 1992 ; Lu , 1997 ;应星,2001) 。在改革开放时代,由于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此类矛盾越来越突出。因此,地方政府利益和关注点并不一定和高层政府职能部门一致,甚至会相互冲突,尤其在前者的发展项目违背职能部门规章时更是如此。这种相对“分裂”的行政体系则为市民利用关系网络抵制地方当局侵权提供了空间。正如本个案所展示,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的“裂痕”和媒介的初步开放都成为被维权积极分子利用的“政治机会结构”。也就是说,相对无权的市民可以利用高层职能部门的支持来制约作为国家另一部分的地方当局侵权行为。
然而,并非所有的市民维权者都能利用这种机会结构,因为要么它们隐藏在公众视野之外,要么市民抗争者即使知道其存在但却不知道如何加以利用。因此,市民维权运动者需要某些渠道获取这样的信息并学习如何利用这种机会。本个案展示了这一点。实际上,在A 市,有些市政府部门和N 区地方政府之间存在很多矛盾;前者对于后者的特权很不满,因为后者损害了自己的权威。和其他社区集体行动组织者不同的是,绿街一村的维权积极分子通过与各级政府官员之间的个人关系网络了解到这种“裂痕”,而且在其官员朋友的建议下,他们充分利用了这种机会。在运动第二阶段开始时,由于N 区的特殊地位,市政府有关部门不愿与当地政府公开发生冲突。但是,沈和其他维权积极分子有意识地不仅向市园林局、规划局、媒介等汇报当地政府的违法项目,而且向这些市级机构报告地方当局对其权威的轻视态度。本来就对地方当局不满的园林局等部门因此倾向于更公开地支持市民维权运动并借以维护自己的权威,这种支持最终导致了地方当局的失败。
在当代中国基层社会,针对地方当权者的民众维权运动此起彼伏,已成为基层政治的一个重要现象。本研究检视了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动力机制。
本研究发现,“政治机会结构”的存在是当前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发生的前提条件。当前促使集体抗争爆发的“政治机会结构”则有三个主要面向:行政体系的相对“分裂”、媒介的初步开放以及法规政策的逐步完善。媒介的开放、法制的进步使得群众的权益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并开始学习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政体的相对开放导致了业主委员会等社区性NGO 的出现,为群众性维权活动提供了组织依托。
但是,这种结构性机会的显现以及“以法抗争”策略的运用都不能充分解释市民维权运动何以能够发动以及发动之后的结果。因为在面对同样的机会结构和侵权问题时,有些街区发起抗争并获得成功,有些虽然发起了抗争但却失败了,更多的街区则缺乏任何集体行动。因此,本研究主张以关系网络这一因素来解释这种差异。换言之,在当代中国,除了法律政策外,维权积极分子还必须运用关系网络作为集体抗争的重要武器,才有可能获取国家权威和普通民众的支持以抵制地方当局的侵权行为。
实际上,在跨阶层的城市居住街区,关系网络是促进社区内部团结和动员不同阶层的人群参与集体行动的一个主要因素;其重要性的上升本身也是城市社会结构变化的一个反映。在上世纪90 年代以前,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以单一阶层为基础的“单位”(大多数成员具有相似的收入和地位) 。当时绝大多数市民由国有单位集中管理,因而其集体行动往往以单位为基础。然而,随着单位制的逐渐解体和社区建设的兴起,街区越来越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因而越来越多的集体行动开始以跨阶层(市民分散于不同单位和职业) 的街区为行动单元。关系网络因此便成为促进社区团结和在横向上动员普通市民参与集体行动的一个主要因素。
此外,本文还揭示了垂直性关系网络对于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重要性:它是普通市民动员国家支持的重要工具。实际上,比起那些纯粹由工人和农民等弱势群体发起的“维权”运动,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参与者包括了各个阶层人士甚至包括一些社会精英,其组织者和积极分子便更有可能建构垂直网络以促进集体行动。因此,这些横向和垂直关系网络的存在与否、性质如何和强度高低,决定性地影响了街区层次上市民维权运动的出现及其结果。需要指出的是,关系网络是个双刃剑,既可能为维权市民所用,也可能为侵权的地方当局所用。本案例说明,只有在保证其维权活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普通市民才有可能运用关系网络获取成功(注15)。换言之,关系网络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对关系网络尤其是垂直网络与社区运动之间关系的检视将促进我们对当前中国城市政治的理解。
本研究发现,尽管作为市民维权的主要方式的信访渠道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解决问题(注16) ,但却为社会稳定发挥了一定的安全阀作用。正如本个案所示,虽然法律已经成为民众抗争的重要武器,但司法体系本身并不足以承担群众维权的重任。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还受地方行政权力制约。在此情况下,无权的市民实际上无法利用司法部门来抵制地方当局的侵权(注17) 。因此,在司法体制本身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信访体系在维护基层社会秩序和群众权益上目前仍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的存在对于弱势的维权市民来说是一个“潜在”的权力资源。
对上访技术和时机的精确把握和应用可以使弱势市民生产出社区权力以和地方行政权力相抗衡。在大多数遭遇地方当局侵权的百姓看来,信访渠道是他们唯一的得以表达冤屈和诉诸国家权威的垂直网络,并让其抱有解决问题的一线希望。这条垂直网络的存在使得群众一旦在遇到基层政府侵权时,不至于便立即对整个政治体制丧失信心,从而有利于基层社会的稳定。在本案例中,一些核心维权分子表示,如果A 市市政府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他们就将集体到北京上访。这说明:正是由于上访渠道的存在,这些维权积极分子坚持在不触犯法律的框架之中行动,而一直没有采取真正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过激行为。如果失去了信访渠道,群众因为遭受侵权而无法申诉会导致不满情绪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大范围的社会不稳定。
本研究也发现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本文展示的城市市民维权运动在当前中国并非是独一无二的个案。和其他地区相比,A 市无论高层政府还是地方当局都要相对“文明”的多。在本案例中,无论是开发商还是基层政府,即使在和居民冲突最激烈的时候,也没有和其他地方一样真正对维权的市民采取赤裸裸的暴力打压手段。而近两年发生的影响深远的广州“孙志刚事件”、湖南嘉禾拆迁等大量公开出来的事件说明地方当局侵权和市民抗争现象在当代中国其他城市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结合这些事件,我们可以推断出目前在中国很多地方形成了以地方当局为核心的地方性“增长机器”(开发商、政府、工程队等联盟) 。这些利益集团片面强调自己的发展计划和集团利益,已经严重影响到国家政策贯彻和普通市民权益。更严重的是,因为这些侵权行为往往和腐败联系在一起,导致了目前很多地方基层政府和民众之间互信的缺失(注18) ,以致引发了大量的集体抗争。结合上述有关研究,我们发现当前中国群众维权运动本身已经开始发生结构性转化。在政治环境上,它们都面临着法规政策的完善、政府一定程度的容忍、“分裂”的行政体系、大众媒介的开放等“政治机会结构”。在行动目的上,它们主要聚焦于维护具体的社区公共利益,但开始有追求社区民主权益的迹象。在抗争对象上,和西方“新社会运动”(注19)不同的是,它们不但不直接挑战国家权威,反而利用其抵制侵权的地方当局和工商组织。在行动策略上,它们不但利用现代法律作为武器,而且利用传统的关系网络进行动员。在行动单位上,它们主要以各自的社区为行动单位,但目前已经在更大范围上出现了扩展和联合趋势。
在组织依托上,它们不仅在维权积极分子中建立了紧密的非正式网络,而且开始利用业主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等合法的群众性组织。在运动领导上,它们都有一些相对稳定的群众领袖和精英小组,这些群众领袖在农村中和同辈相比具有更高的文化水平和更丰富的阅历,在城市中则表现为具有更高的维权“热情”和更广泛的关系网络。在参与对象上,它们的参与者主要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但目前城市一般性公民社会运动的兴起表明越来越多的中产阶级成员也开始参与集体抗争。在行动后果上,虽然它们不像西方“新社会运动”一样成为市民社会反抗国家的动力,但它们确实影响甚至有可能改善地方治理秩序。
此外,从上述几个引起高层关注并最终得到处理的案例中可以发现,这些成功的“维权”事件都遵循着相似的博弈轨迹:地方当权者对普通市民施加不法侵害,后者不得不利用媒介等非官方渠道来诉诸高层政府,由高层政府对地方当局的不法行为进行干预。在这些事件中,新闻媒体作为比较中立的舆论监督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民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工具;或者说,逐渐发展的大众媒介作为垂直性社会网络发挥了链接国家和普通民意的作用。因此,正如本个案和这些事件所揭示的,在目前阶段,中国市民社会运动的方向,不是所谓反对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干预,而是要利用信访渠道、新闻媒体等垂直性网络联合国家对地方“增长机器”进行监督和制约。只有如此,市民权益和国家权威才有可能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注释:
* 本文是基于我2001 年初完成的关于本运动个案的民族志写就的。上海大学董国礼副教授、中山大学朱健刚博士当时就此个案和我进行了很多探讨。特此感谢这两位先生在我早期研究中所给予的支持。本文于2003 年9 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ARI ,NUS) 主办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A/ P Chan , Ching Selina ,A/ P Khondker , Habibul Haque ,Professor Zou Keyuan , Professor Chua Beng Huat , A/ P
Hadiz , Vedi Renandi , Dr. Cai Yongshun ,Dr. Yang Der - Ruey , Miss. Nah Han Yuong Alice Maria , Mr. Kumbamu Ashok and Mr. Ruan Hengfu 都对本文各稿提出了非常有价值的评论。在此特向以上各位以及其他在此研究上给予我帮助的人士表达诚挚的谢意。
注1:在本个案的研究地中国南方大城市A 市,由于环保宣传工作的普及和深化,各种组织和市民的环保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实际上,街区的绿化环境当前已经被社会各界视作该地“档次”的一个重要指标,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地的房产价格。
注2:在研究当代中国农民维权运动时,李连江、欧博文(1997) 和于建嵘(2004) 先后提出了“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的解释框架。实际上,这两者都指农民利用国家的法律政策来对抗基层政府的侵权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于建嵘认为,“依法抗争”是指农民主要依靠上级政府和国家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而很少直接挑战侵权的基层政府;“以法抗争”是指农民以法律为武器直接挑战违规的地方当局,而以诉诸国家为辅(参见于建嵘,2004) 。换言之,较之于“依法抗争”策略,“以法抗争”采用更多形式激烈的集体行动。
注3:为保护当事人利益,本文所有地名、人名等都作了技术处理。
注4:参见Bennett & George (2000) , Case Studies and Process Tracing in History and Political Science : Similar Strokes for Different Foci 。
注5:当然,沈并不是相信一旦居民发现并向上报告开发公司的违规证据,高层政府就会自动依据这些证据惩处后者。他是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和各级政府经常打交道。他很明白,在实践中,很多政府官员和民众都把法律和政策看做“官面文章”,而基层政府也往往在执行政策时实行“变通”之策,或实际上执行各自的“土政策”。高层政府有时候也了解基层机构有违规或“变通”行为。但一般情况下,只要基层机构“变通”不太过分,或不引起其他人的抗议,上级政府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当前行政体系中的“潜规则”,即所谓“民不举官不究”。但是如果群众抓住了当权者违规的证据,就可以要求政府严格“依法办事”而不能“变通”。正如应星(2001) 在农村研究中发现,一旦群众搬出法律和政策条文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严格执行时,至少在正式场合,没有官员敢于冒政治风险否认“依法办事”的正式规则,并不得不承诺按法规办事。丰富的社会阅历以及和官员朋友的交往使得沈很了解这些游戏规则。沈等认为,采用上述策略一方面可以给上级政府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出面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也让居民的维权行动显得“合法”,从而使自己掌握主动权。从实质上看,这些市民维权者的策略就是以法律和政策为武器的抗争,类似于其他研究者所指出的“依法抗争”(李连江与欧博文,1997) 和“以法抗争”(于建嵘,2004) 策略。
注6:沈所谓的公关,是指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或私人渠道动员抗争力量,这些关系包括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和上下级关系等。在沈等积极分子看来,如果动员这些私人关系是为了社区公益的话,那些做法就是正当的。为了提高自己的斗争技巧,沈在此后几年一直坚持自学公共关系学和法律,并参加了相关专业文凭的考试。他指出,要用法来维权,“ ……首先自己要学法、懂法,才会用法。”。
注7:应星在对农村上访的深入研究中,也发现了类似的高层政府和上访民众之间“拖”与“缠”的博弈。他发现,对于大量涌现的民众上访,高层政府通常采用“拖延”策略来“过滤”出“真问题”。而有经验的上访者就采用连续的密集地上访主要领导的办法来寻求问题的尽快解决(应星,2001) 。
注8:按照党纪规定,中共党员不准参加上访活动。对此,曾经多次参加上访的维权运动骨干、党员刘先生对我说:“共产党员也是公民,因此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产党是代表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的忠实代表,站在党的立场上要考虑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因此共产党员也有权利和义务采用合法的方式维护群众的利益。”可见,对于这些党员维权积极分子来说,公民权益比党的纪律更加重要。
注9:N 区在A 市具有特殊地位,享受类似于“特区”的待遇。它被赋予了比A 市其他区大的多的权力,其最高负责人同时担任A 市副市长。因此,在N 区辖区,地方政府常被赋予“特区特办”的便利。
注10:这些维权积极分子指出,“宪法规定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土地确实是国家的,但国家是老百姓的。人民是通过党的领导下的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法律法规以体现自己意志的。党中央提出要依法行政,就是要体现人民的意志。可街道办事处没有按照绿化条例办,没有按照物业条例办,没有按照规划条例办,就是背叛党,背叛人民;他们实际上代表的是少数人和小集团的利益和意志……因此,国家的真正代表是法律而不是基层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公共绿化不得非法毁损。所以我们百姓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保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这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党和国家的威信。”。
注11:那位官员指出,在高层政府看来,毁坏机器意味着“打砸抢”和“搞破坏”。如采用这种“干扰性”策略,正如应星和景军(2000)所指出,就可能超过了国家容忍限度而导致“引火烧身”。
注12:有一次,沈发现在街区中心绿地的施工告示上,地方政府使用词语不当,有损市规划局权威。沈把这个告示牌拍成照片,并随即报告了市规划局。后者对此十分不满,立即派出官员到场检查并向地方政府抗议;后者不得不更换了告示牌。沈等也声称他们采取集体行动抵制地方政府,也有利于维护上述部门的权威。
注13:沈认为,中国法制建设落后。N 区地位特殊,其负责人是A市副市长。地方司法机构根本不可能制约区政府。他说,“从法律上说,它(区政府) 肯定是不对的;但从权势来说,它肯定比你(司法机构) 大!”所以,沈相信只有通过上访诉诸高层政府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注14:比如,在一般时候,中央容忍群众去北京上访。但在有些敏感时期如国庆节等,这种行动就被严格控制,因为它可能使中央政府难堪或“丢面子”。这种“敏感时期”就是一种界限。然而,这样的边界往往并不明显和确定。很多集体运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因无法把握边界问题而导致失败和危险。
注15:正如沈先生指出,一些政府官员之所以支持他领导的护绿运动,一方面固然有个人关系的缘故,但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认为护绿运动是居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义行为”。
注16:根据有关报道,在目前中国群众诉诸国家信访机构的大量问题中,实际通过上访成功解决的只占0.2 % ( 参见赵凌,2004) 。
注17:这一点也为大量相关调查所证实(参见包永辉等,2004) 。
注18:如前所述,在本案例中,绿街居民自沈先生展示基层政府违规证据后,就对后者产生了严重的不信任心理。虽然目前事情已经解决,但这种不信任气氛仍然存在。在应星(2001) 的调查中,他也发现当地老百姓总是认为“山阳的天黑暗着呢!”。
注19:所谓“新社会运动”,是指60~70 年代在西方爆发的女权、环保和反战和平运动等。这些运动的主要目标是反对资本主义社会主流文化和国家(参见Habermas , 1981 ; Mamay , 2001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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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族,是跨境而居的国际性民族,也是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是中国一个古老的民族。哈尼族主要分布于中国云南元江和澜沧江之间,聚居于红河、江城、墨江及新平、镇沅等县,和泰国、缅甸、老挝、越南的北部山区(称为阿卡族)。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哈尼族农业神话与农业文明的关系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试论哈尼族农业神话与农业文明的关系全文如下:
哈尼族的神话一直以其丰富的内容、较为完整的结构、独特的想象展示着哈尼族先民千百年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囊括了哈尼族关于生命的原始思考、人与动物关系的思考、万物的由来、部落生活与迁徙历程等。在这些神话之中,记录着哈尼族的农业文化。这些神话传说清楚详细地记载着哈尼族农业文明的多个方面,从种植文化的起源到农耕的出现,梯田文化的起源和梯田文化的形成过程等,以及与农业文明相适应的天文历法、农耕符号、文化心理、农耕祭祀几个重要的方面。哈尼族的梯田神话充分而且形象地表现出了哈尼族悠久的种植历史以及哈尼先民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记录着哈尼族的农业文明和农耕经验,也正是有着这样的宝贵记忆,哈尼族的梯田文化一直保留至今。
农业种植自古以来一直是一个民族生活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和基础,对于古老的哈尼族先民们而言,在长期以来的生产生活中一直思考着种植谷物的起源、水田和旱地的来历这样一些农业的基础问题。他们以自己的智慧和独特的表达方式,完整生动地讲述了关于谷物来源的神话故事,形象地反映了新石器时代的原始生活下原始农业生产的场景和哈尼先民认识谷物的曲折历程。在哈尼族先民生活的远古时期,哈尼族先民过着四处觅食的生活。那时候并没有初步产生出农业和耕种。《狗找伙伴的传说》、《猫、狗、老树与五谷的传说》、《谷穗为何这样短》等神话中都反映出了这样一种四处觅食生存的原始生活特点。这些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原始人过着采集、狩猎的生活。而到了后来,在《哈尼族古歌?神的古今》这一篇章中,则有了“籽种种”的故事,人们在采集和狩猎的活动中终于发现了野生稻,野生稻逐步地被驯化并被培育成人工栽培稻。在神话史诗《十二奴局》中就有记载:“在人类之初,草很快长成了谷子,一颗谷子像拳头一样,马蹄踏碎谷子,变成七十七种粮食。”这一类故事中谷物的来源基本都为自然生成,没有完整的叙述和情节说明。但是这也意味着原始农业的开端,暗示着哈尼族农业文化的萌芽。
哈尼族是一个对水具有独特情结的民族,水以及水生物在哈尼族的神话中都占有着较大的比重,这样也就形成了谷物神话和水元素的交杂。在神话《杀鱼取种》中记录了这样的生活画面,活着的哈尼先民们只能离开家园重新寻找食物,最后在天神摩咪的指点下,在大鱼的肚子里找到了“谷种”。
这一类神话具有双重含义:一是哈尼族先民模糊地认识到了农业和水之间的联系;二是生死之间的某种转换过程,鱼在这里是有生命的,鱼的死亡却孕育了水稻再生这样的文化符号。还有一些神话则反映出了哈尼族先民关于农业和动物关系的思考,如《猫、狗、老树和五谷的传说》中猫和狗从天神那里取得了五谷种子,经过大海带给了人间。狗是人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在人们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人类在发现和驯化野生稻的过程中得到了狗的帮助,神话《英雄玛美》中的小金马肚子里的谷子从天上落到地上,这些都反映了谷子传播过程中动物所起的不可低估的作用。
这些神话曲折地反映了人类从原始的采集狩猎时代向农耕时代的过渡。还有的谷物神话则反映了原始农业与女性之间的联系,《塔婆取种》中的塔婆、盗取谷种的天神女、稻谷仙姑、去拿谷种的天神女优姒等等众多的女性形象,反映了在原始采集狩猎向原始农业过渡的过程中女性角色的地位和作用,女性在驯化动物和野生稻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主导作用。可以认为,最初的农作物栽培是由妇女发明的,原始农业的出现是伴随着这种原始社会分工同时产生的。随着原始农业的产生,人类文化、人类文明的种子也随之萌芽了。
哈尼族的农耕历史始于哈尼族先民学会栽种谷子的技术。据记载,自从玛美和小金马从天神那里盗回了谷种,摩咪然密偷回了谷种又教会了哈尼族栽种谷子,哈尼族的农耕就开始了。哈尼族的神话传说中关于农耕起源的记载清晰可见,并且在他们的神话史诗和农耕民俗活动中得到较为充分地再现和展演。神话《秋千的来历》详细地记载了人类在发展原始农业的过程中所遭遇的阵痛,反映了人类在开发自然、开垦农田过程中与自然界产生的冲突和矛盾。这则神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哈尼族的先民已经开始进入农耕文明的时代,开始面对庄稼与田地。
在这一神话时期,由于社会发展,女性和男性之间的社会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母系社会被父系社会取代。当时的生产劳动场面生动地说明了哈尼族的稻作农耕水平已经有了相当高的水平,积累了一整套稻作农耕的生产经验。可以说伴随着稻作农耕的产生和发展,哈尼族的稻作文化也随之发展了。梯田的开垦是这一时期农业生产经验的最高成就。相传,哈尼祖先看见一种叫宗德乌含的巨大的神鸟用嘴巴拱出一台一台的洼塘来储存食物,他们就按照宗德乌含鸟的办法开挖出了梯田。神话《哈尼族古歌?开田种谷》,其中也讲述了哈尼祖先学会开垦梯田,积累农耕经验,从采集狩猎生活到原始农业过渡的艰难历程。
“翻地要人教/开田要师傅/叫翻地的是大猪/教开田的是水牛。”在这一时期中,“牛”成为了哈尼族农耕文明中重要的文化现象和神话符号。哈尼族神话史诗《奥色密色》记载:“远古时,时间茫茫一片,没有天地日月,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天王派来九个神人造地,派来三个神人造天,他们“杀翻龙牛造天地万物。”“造地选在什么日子,选在属牛的日子,动工选在什么时辰,选在属牛的时辰。”在神话《杀牛补天地》中记载:原来造天地早晚时,神才完成三分之一,因为天地万物太大了,太阳灰灰的,月亮雾雾的,所以要补亮补齐。
而这一切都是用黄牛的身体的每个部分来补全。在这里,牛死后化生成万物,就像“开花,结果而后很快枯萎的植物所象征的那样”,同时,也寓意着“死意味着生,死是生的前提”这个与农业生产活动相关联的原始观念。牛成为了某种神圣的万物产生与再生的母体,是生命和繁衍的象征。对牛的重用,表示着是一个时代的飞越,即从采集狩猎时代向原始稻作农耕转变的一个标志。 从哈尼族关于农耕的一系列神话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关乎农业生产生活的神话是农业文明萌芽时期的剪影,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出,哈尼族农耕文明的起源和发展具有较为直观清晰的历程。
随着稻作农耕地起源和发展,有了《年月树》,又有了“布谷鸟”为人们报四季,有了《十二月风俗歌》、《四季生产调》,以及稻作农耕祭祀、农耕民俗的产生和广泛地流传,哈尼族的稻作农耕也就产生和发展起来了。哈尼族是梯田农业的发明者,是梯田文化的创造者。哈尼族的农业选择了梯田稻作农耕,并且创造了梯田文化。
哈尼族梯田文化的形成以及其农耕文明的发展离不开其长期以来多次的迁徙过程。哈尼族迁徙史诗《哈尼阿培聪坡坡》中详细记录了先祖南迁的“脚印”。相传,哈尼族的先民诞生在北方的“虎尼虎那”(红石黑石)高山上,先民们来到一个叫“什虽”的大湖边,又南迁到竹子成林的“嘎鲁嘎则”地方,再继续南迁至雨量充沛、土地肥沃的“惹罗普楚”,在这里建立起哈尼族第一个大寨,先民们在这里安居乐业,从事稻作农耕。又因为瘟疫泛滥而再度南迁至“诺马阿美”(今安宁河),并因异族入侵,被迫离开了诺马阿美,南迁来到了“谷哈密查”(昆明),经石七(石屏)、建水,南渡红河,进入了红河南岸的哀牢山区开垦梯田,繁衍至今。在哈尼族长诗中《普亚佐亚德亚》(安寨开田的故事)中详细记录了这一时期的生活。在这一时期,哈尼族在红河南岸开垦梯田,创造了举世闻名的梯田文化。哈尼族的梯田文明形成了高山森林──溪流水潭──哈尼梯田──江河湖泊──云雾阴雨等如此循环反复的良性复始系统,形成了“自然本位”、“天人合一”的哈尼族古朴的哲学观念。
哈尼族的农业神话记载了哈尼族自古以来从游牧生活向农耕生活的变迁历程,记录了哈尼先民原始农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描述了哈尼族关于农耕文化的多重思考和经验体会。从这些为数众多而且丰富生动的神话中,我们可以看到,哈尼族的农耕文明是哈尼族人民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出的属于自己的独特耕种文明和梯田文化,其中的文化内蕴在世代相传的哈尼族神话中处处可见,神话也因此成为我们了解哈尼族农业文明的一个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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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美学家对于中国古典美学、艺术之研究都极重视《庄子》,与庄子并称“老庄”的老子在美学、艺术上的受关注度却远逊于庄子。如李泽厚、徐复观两位美学家分别在其代表作《美的历程》与《中国艺术精神》中,都对庄子着墨甚多,对老子则基本略而不谈。老子美学的地位及影响显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随着中国哲学研究的兴盛和研究视域的开拓,老子哲学亦受到更多研究者的关注。然而,当前老子美学的研究仍多固守僵化的思维方式和狭隘视域,如固执于老子思想的“唯物唯心”之分,止步于老子对中国美学古典范畴、命题的影响,对于真正的问题却“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以至于老子美学于我们,仍是一片“混沌玄冥”之域。笔者认为,老子对于中国美学及艺术的影响与庄子一样,是根本性的,甚至比庄子的影响更为广泛而具体。老子美学不仅仅影响了中国艺术的思维方式,在很大程度决定了中国人对艺术的创作、欣赏和品评,甚至影响了中国美学与艺术的存在形态。
先秦思想对于后世美学与艺术有重大影响的,一为儒家,一为道家。老庄都是道家的代表人物,但就美学与艺术领域来讲,庄子显然更为现当代美学家看重。徐复观说:“中国文化中的艺术精神,穷究到底,只有由孔子和庄子所显出的两个典型。”[1]4李泽厚亦说:“与美学-艺术领域关系更大和影响深远的,除儒家外,要推以庄子为代表的道家。”[2]56与老子相比,庄子对治国用兵远没有那么有兴趣,对“卿相尊位”也傲然视之。庄子倒是对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更感兴趣,常常逍遥于山水之间,徜徉于林木之下,见天地之大美,悠然忘返。关于道的“本质”与“起源”,庄子虽有议论,然而他更关注现实人生的悲欢,发出“哀乐之来,吾不能御,其去弗能止。悲乎,世人直为物逆旅耳”的感叹。可以说,庄子为后代中国人树立了一个睥睨万物、淡去利害荣辱、遗世而独立的伟大人格,更为后代中国人树立了一个醉心于山水、隐逸于林间、忘情于自然的纯真艺术心灵。虽然如此,笔者认为,老子是道家源点,庄子从时间上晚于老子且不提,更重要的是庄子“其学无所不窥,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3]。老子对于中国古代美学及艺术之影响,实不亚于庄子。首先,老子美学不仅是后来“妙”、“气”、“象”、“淡”、“味”、“朴”、“自然”等大量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起点,更是后来“得意忘象”、“气韵生动”、“以形写神”、“澄怀味象”、“道法自然”等中国古典美学核心命题的思想渊源。其次,老子“有无”、“奇正”、“美丑”、“黑白”、“虚实”相互辩证统一的思想直接启发、影响甚至决定了后来中国古典艺术的技艺实践和存在形态。其三,《老子》“直观万物”的“体道”方式和“以象论道”的诗意表述方式,不仅启发了历代美学家和艺术家,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文化的审美倾向,在源头上塑造了中国古典美学不同于西方“系统化、理论化”的诗化美学形态。其四,老子美学所体现出来的“母体崇拜”观念对中国古典美学和艺术影响深远,中国美学对于“阴柔美”的认同、欣赏与老子美学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老子美学对于中国古典美学的影响实比庄子更为广泛、具体、深远。可是为什么不是老子,反倒是庄子受到当代美学家更多的关注呢?概由于老子思想太驳杂。《老子》虽只五千言,其思想却远较庄子驳杂,既有关于“道”起源的探讨,又有关于现实人生的忧虑;既有小国寡民、返璞归真的隐逸理想,又有治国用兵的谋略之术;既有对虚假的道德、仁义的批判,又有对人蒙蔽于感官欲望、知识成见以致逐物不返、不见本真的深刻洞见。对老子最有微词的,是其思想中有关治国用兵的权谋之说。宋儒多认为《老子》实为“君子南面术”,甚至阴谋诈术;钱穆亦说:“庄周乃一玄想家,彼乃凭彼所见之纯真理立论,一切功利权术漫不经心,而老子则务实际,多期求,其内心实充满了功利与权术。”[4]121显然,他也是把老子当成一阴谋家。这样就很难把老子与超拔出尘的美学、艺术联系起来。因此,老子对于中国美学和艺术的巨大影响,很容易让人误判、轻视乃至忽视。另一个原因,或许是“庄子主要的思想,将老子客观的道,内化为人生的境界。”[5] 389侧重在自然、现实人生中寻找慰藉与解脱的庄子,显然比侧重宇宙玄思和政治军事的老子更能在美学与艺术上引起后人的共鸣。
当前关于老子美学的研究,笔者认为问题主要有二:其一,长期以唯物、唯心这种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方法进行研究,思想僵化,方法陈旧,未能打开新视域,开拓新局面,以致鲜有创获。如有学者认为:“老子说:‘有物混成’,又说‘道之为物’,这就是说道是一种物。‘道’作为太初混沌的实体,是物质性的,还是精神性的?”[6]5把老子的“道”当作一种物质性的实体,追问其物质性或精神性,实是以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把老子简单化、庸俗化,实际上远离了老子哲学的问题本身。其二,研究持续聚焦于《老子》中“妙”、“气”、“象”、“淡”、“静”、“自然”等观念对中国古典美学范畴的建构作用上,或聚焦于老子 “涤除玄鉴”、“有无相生”、“道法自然”等思想对中国古典美学命题的影响上。相较于这种看重《老子》与中国古典美学范畴、命题在核心话语、概念上的直接相关性的“显性”研究,另外两种更为根本、重要的研究则被相对轻视,一是对《老子》文本的美学研究,二是老子美学与中国古典艺术及其理论的内在勾连。仅仅盯住那些与老子美学有相同、相近名词或概念的中国古典美学范畴和美学命题,很难整体上把握老子哲学思想的全貌,以致“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所建构出来的老子与中国古典美学范畴、命题在名词、概念上的关联,亦有落入主观臆想的危险。忽视了从微观角度透视老子美学与中国古典艺术和理论的内在勾连,老子美学的研究则止步于相对空疏宽泛的美学范畴、美学命题间的流布与转化,无法看到老子对古典美学、艺术的深层影响。当前聚焦于美学范畴与命题研究的现状其实与美学史的研究方法有关。一般来说,有三种美学史的研究方法:“一是认为美学史主要应该研究历史上关于美的理论”;“二是认为中国美学史是研究中国人的审美意识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历史”;三是研究“历史上各个时期出现的表现为理论形态的审美意识,也就是历史上各个时期出现的美学范畴、美学命题以及由这些范畴、命题构成的美学体系”[7]2-6。美学家叶朗先生认为第一种太狭隘,第二种太宽泛,他支持第三种。显而易见,当前聚焦于美学范畴、命题的老子美学研究正是第三种美学史研究方法的直接体现。虽然笔者赞同叶先生对于老子美学地位及意义的评价,却不认同叶先生的美学史研究方法。以“美学范畴、命题”为核心的美学史研究方法并不适合中国美学,当然,也不适合老子美学。这是因为,无论中西方,美学史中关于“美”、“艺术”及其相关的美学范畴、命题的概念常常发生变化;更重要的是,与西方美学相比,中国古典美学的非系统化、理论化的存在形态,更倾向于诗意的描述、类比和象征,而非抽象性、规范性和定义性的,这些范畴与命题也偏于直觉的感悟和诗意的启发。这些范畴、命题需要还原到文本之中,往往才能理解其涵义,而不是从中抽离出来。“美学史的构成,不仅仅依靠美学家所作的美学的明确论述,而且也依靠那些隐含在流行的趣味和艺术品中的美学涵义”[8]8,对于中国美学研究来讲,塔塔凯维奇的把美学范畴、命题与审美意识史结合起来的方法或许更为合适。
老子崇“无”,表现为对于“无言、无知、无欲、无为”的崇尚与赞美。“无”实是对于“有”(一切既成的、限制性、规范性的)的批判。所以说,老子的哲学,其实是批判的哲学;老子的美学,其实是批判的美学,因为,老子总是能发现世间万事万物(包括人的语言、思维、文化文明)的局限性,发现事物趋势、性质所具有的反面。然而老子的对任何事物的“批判”都不是绝对的批判,而是相对的批判,所以笔者不同意一些学者认为老子否定“道德、仁义、知识……”的观点,老子不是完全否弃这些,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全然批判,而是把现存的一切都置于“道”这一完美超越的理想之境下进行关照,指出其局限性。老子哲学是对一切既成、限定性、规范性的批判,是在事物此时此地的“此在”局限性中发现其面向过去与未来的全面敞开,是在“此在”中发现其相反相成的多种趋势、联系及可能性,这是老子最根本的思维方式;力求突破有限的“有”去追求超越的、无限的、浑朴天真的“无”,却不脱离万物之表象对世界进行抽象的、概念性的、本质主义的探求,这是老子思想的根本特点。
毫无疑问,老子的哲学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后来也成为中国美学的核心概念,人们把“艺”看作“道”之象征。然而,老子最先批判的,就是“道”(言)。老子开篇即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刚开始“言”,就批判“言”。因为“言”虽然可言“道”,但言说的道已非“常道”;事物虽可命名,却不是不变之“常名”。朱谦之说:“老聃之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六虚,既无永久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名。”[9]74正因为大道与时迁移,周流不止,老子深知对于“道”,说是一物即不中。然而,老子并不批判“道”之存在,也未否定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规律,而是批判 “道”之“可道”(言说)。言非道,可是不言,道又如何显现自身呢?那就换一种方式说,所以老子从未说道“是”什么,而总说道不“是”什么,或者说道像什么——即“道”之“象”。老子五千言,我们从未见老子说“道”是什么,最肯定的论述也仅是“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让其对于“道”的“定义”在跳跃性极大的“逝、远、返”等词语中“播撒”、“延异”开来,老子的“言”根本就是非定义的、非本质和非逻辑的,是想象性和跳跃性的,呈现出开放的和非限定性状态。道对人呈现为一种变动不居、绵延周流的“象”,可以似是而非地去“描述”其“象”,却不可以用语言去“定义”其内在的实体、结构或恒定的规律。所以老子不说道是什么,而是说道不是什么,说道像什么。老子说:“有名,万物之母”,所以,老子批判的,并不是“有名”——语言本身,而是“言语”的方式。所以白居易对于老子的指责(“言者不知知者默,此语吾闻于老君。若道老子是智者,缘何自著五千文?”),虽然聪明,却错过了老子的本意。若一字不言,以默对空,道如何呈现自身?人又如何把握玄妙精微、变动不居的道?老子没有批判语言本身,而是批判以语言、名相去绳束、规范、定义其背后的“道”的言说方式和思维方式。“有名,万物之母”,实是说“有名”(语言、名相)不仅重要,还是我们认识万物的起点,是人超越“有限”去抵达的“道”之无限的筌蹄与芦苇。所以“道”虽然“深不可识”,老子依然“强为之容”,“容”即“容貌”、“形容”,实是一种“象”之类比。“道之为物”、“凡物芸芸,各复归根”之言绝不是说道是物质性的实体,而是把现实中的一切存在都当作流动不居的现象之流,把万物理解为不断生成的“象”,故有“惟恍惟惚”之诗意形容。
老子批判“知”,崇尚“无知”。然而,老子对于“知”的批判,也与其对于“言”、“德、仁、义、礼”的批判一样,是一种“限制性”的批判,而非绝对否定的批判。老子不是崇尚“无知”的愚昧,而是批判以功利计较为目的的知识,崇尚淡泊清明的智慧。老子说:“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十三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十六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三十三章)老子对于“知古始、知常、知人、自知”显然有赞美之意,所以老子绝不是批判“知”,而是限定“知”。所以,“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三章)绝不是如有些学者所言,是老子的“愚人、御民之术”。老子之所以要“常使民无知无欲”,乃是限制“知”,“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老子限定“知”,乃是深知与“不肖者不及”相比,“智者过之”,“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10]的危害与可能性更大。更容易引起误解的是这样的表述:“明白四达,能无知乎。”(十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十九章)“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三十八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四十八章)“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明,不为而成。”(四十七章)其实,老子批判的“知”是理性的、规范性的“知”。老子所谓“知”“以一种批判本体论存在为基础的知识涉及到‘非宇宙论’思想:这种思想并不预设某种‘单一秩序’的世界以及各种相应的知性配备。因此,它是非理性的认知。这种认知不借助于那些决定某一种现象的存在、意义或行动的规范或原理。”[11]49老子认识世界的方式是与道冥合的直观,以及以此推彼的类比。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婴儿乎。涤除玄鉴,能无疵乎。”(十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都是说把个人主观的先见、欲望、观念涤除,以婴儿一样的天真无瑕去烛照逝者周流的大道,融入浑全完美的自然。所谓“惚兮恍兮,恍兮惚兮”就是对“道”进行直观的内心体验,而“幽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则是直观把握到“道”之“精微”的内在确认。理性的、概念性的认知是明确的,只有对于“道”的直观才可能是“恍惚”的、变动不居的“象”。老子另外一种认知方式是类比,这也是中国传统哲学最重要的认识方式。“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馀;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吾何以知天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老子对于“天下”的了解、认识是通过由“身”到“家、乡、邦、天下”逐步类推的。老子认为,抽象的规范、原理、预先设定的立场可以得出一些普遍性的规律与原则,却并非道之本体。与此同时,“没有无中生有的观点,没有全然外在的视角,也没有非情境化的优势立场。我们始终身处其中”[11]23。那就在道中认识道,而不要用语言、概念、理性去牢笼变动不居的道。老子相信人就是产生于道并在先天本然上是与道冥合的,与抽象出来的规范、原理相比,他更愿意相信直观中的直接经验,并以类比的方式推知“情境”中的其他。所以老子才会有“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知天道。其出弥远,其知弥少”的说法。“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第六章)也是类比的方法,这种把自然之山谷、女性生殖器、门相类比的方法,是一种“象”之类比,是对“物之象”共同性质、趋势、状态的领会与体认。老子这种 “物象”类比方式与孔子“仁者乐山,智者乐水”的“通德”类比方式一样,都极具美学与艺术的意味。一方面,儒家、道家这两种不同的类比方式的相互作用,“儒道互补”,共同建构了中国古典文化整体的审美意味;另一方面,“通德”与“物象”这两种类比思维的差异一直存在,影响并决定着儒道两家在中国古典美学史上不同的美学取向。
老子激烈批判过度的欲望。老子认为感官欲望会妨碍人们对于“道”的体认,更会对社会与人的身心有所损害。然而,老子并未因批判欲望而走向禁欲主义。对于欲望,老子的观点与其说是否弃,不如说是限制。老子曰:“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腊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十二章)林语堂说:“‘腹’是指内在自我,‘目’是指感官世界或外在自我。”[9]119对于个人来讲,声、色、味、贵重物品以及“驰骋田腊”等过多的感官享受会使人骄奢淫逸、放纵欲望,纵情如幻,往而不返。对于国家来讲,“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五十七章)过多的财货不仅会引起国内的混乱、争斗,更会引来其他国家的觊觎,使国家面临危险。老子认为:“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四十四章)他崇尚的是一种“为腹不为目”的简朴清净生活。但老子并未完全否弃欲望和感官,老子反对的是不知足的“甚爱”、“多藏”,过多刺激人的欲望感官的“伎巧”、“奇物”,对于人简朴正常的欲望和感官,老子是认同的。“少私寡欲”是要求人“寡欲”,而不是弃绝欲望。所谓“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可见老子对于朴素的欲望不仅肯定,而且欣赏、品味和支持。老子肯定的是一种“限定性”的欲望、一种非客体化的欲望,它是一种淡去了直接功利目的的欲望、一种偏于审美的感性直观。“欲望,当它是基于同这个世界的非强制性关系(无为),和对这个世界的反映性认知(无知),那么,它就不是靠占有、控制或毁灭定性的欲望,而纯粹是由赞美和欣赏塑造的,它是敬意。”[11]51
老子并不全然批判“道德”、“仁义”,老子的“无为”更不是不作为。老子批判的是虚假的仁义道德,是“非自然”的“强为”。老子曰:“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又曰:“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乍听似是毁仁弃义、弃知灭慧之言,然而老子对于道德仁义的批判竟是为了“民复孝慈”。所以老子批判的并不是道德仁义本身,而是道德仁义的虚假。老子对“有为”的批判亦同理,是对于“强为”的批判,尤其是对政治者过多政策干涉、过多苛捐杂税压迫的批判。“无为”“事实上意指对个体行为域中现象之‘德’无任何干扰的行为方针。这样,没有过去知识和积习的羁绊,行为相对来说就是直接的:它们是既有包容性又是自然而然的。”[11]47在这种意义上,“无为之为”就是充满创造性的、饱含审美意味的行为。
老子认为“语言”不能“言说”、“常道”,所以,老子对于“道”的论述采用了非语言的方式,其实是非定义、非逻辑的言说方式,一种饱含美学意味的意象言说方式。道“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道无形无象,亦非语言可以把握。然而,道却以逝者周流(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的方式,把自身呈现为万物纷纭、周而复始(凡物芸芸,各复归根)之现象,而这变动不居、虚灵、混莽之象却是“惚兮恍兮”、“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也就是说,道显现为变动不居之现象,无法靠名言、逻辑把握,却可以靠直观这虚灵变化之象体认道之“精”、“真”、“信”。老子五千言,实未着一字,因为老子把对于道的言说转化成一种“象”之言说。道不可言,道不可见,“象”却是具体可感可观的,并且启示、彰显着“道”之精微,所以老子是以“象”的方式去言说“道”。所谓“惚兮恍兮”、“窈兮冥兮”,所谓“凡物芸芸”,所谓“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有物混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无非是道之“象”。“道不是某物,它无形无象,不可感知,以潜藏的方式存在,玄妙无比,不可言说,只能意会,一旦说出,便落筌蹄,失却本真,只可寄言出意,勉强加以形容,也还须随说随扫,不留痕迹。”[12]70-71所谓“随说随扫”就是批判语言,批判理性、逻辑,“随说随扫”之间,有“象”留其间,以非语言的方式言说着不可言说的“道”。老子“不说道是什么,而说道像什么”的言说方式,实是一种非定义性、非概念化和非系统化的思维方式的表现,这种思维方式不离万物之表象言说超越“现实”的“道”,而毋宁是在“恍兮惚兮,惚兮恍兮”的“象”中去体味、沉吟“道”,本身就具有审美的意味和艺术的思维。虽然孔子同老子一样,亦不倚重定义性、概念化和系统化的思维方式,但只有老子强调“执大象,天下往”(三十五章),重视以“象”的方式把握并言说世界。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天地之根”的认知方式,亦是以“象”之类比为基础的认知方式。老子非语言的“象”之言说方式,以及“象”之类比的认知方式,从根本上影响了中国人的审美乃至认知方式,从而对中国古典美学、艺术造成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不仅“澄怀味象”、“以形写形,以色貌色”成了中国古代艺术家的观物方式和艺术思维方式;“度物象而取其真”、“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以象显道”成了中国古代艺术家的艺术实践方式;“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美,成了中国古典美学的最高审美理想;更重要的是,“以象言道”还成了中国古典美学与艺术理论的书写方式和存在形态。
综上所述,老子依次批判了“言”、“理性”、“感官欲望”和“道德”、“有为”,却肯定了变动不居、虚灵恍惚的“象”。熟悉西方现代美学尤其是克罗齐美学的人会发现,老子批判美学的观点与克罗齐有惊人的相似之处。虽然我们并不完全赞同克罗齐的艺术和美学观点,但克罗齐关于艺术非物理事实、非功利活动、非道德活动、非逻辑概念活动的认识,却是值得肯定的,这些观点亦得到了现代美学家的基本认同。反观老子美学,老子对语言、欲望、知识、道德、行为的“限制性”批判与西方现代美学显然有着内在的一致性。老子对“言”、“知”、“欲”、“德”、“有为”的“限制性”批判,以及对“象”的肯定,决定了其对于世界采取直观和“物象”类比的认知方式,这种认知方式不强调逻辑、理性,而强调对于世界的直接经验,这种思维方式从根本上影响了中国艺术的思维方式和中国美学的基本形态。老子的“物象”类比思维与儒家“人物通德”的类比思维,一方面划定了道家和儒家不同的美学走向;另一方面,“儒道互补”,共同塑造了中国文化整体的美学意趣与艺术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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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合理论是以一系列资产收益率的均值和方差作为组合选择的依据,提出了均值—方差资产组合选择的基本方法,即保持一定的方差的资产组合,使期望收益率最大化,或者保持一定的期望收益率的资产组合,使方差最小化;意味着资产选择不能依据资产本身的某一特征,还必须考虑该资产与其他资产的相互作用。该理论不仅描述了资产及其组合的收益与风险关系,而且解决了最优资产组合的选择问题,使得资产组合分析和管理科学化、程序化,从而奠定了其在金融投资理论中的地位。
在资产组合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的。资产定价理论认为,一项投资所要求的收益率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1)无风险收益率,即将国债投资(或银行存款)视为无风险投资;(2)市场平均收益率,即整个市场的平均收益率,如果一项投资所承担的风险与市场平均风险程度相同,该项收益率与整个市场平均收益率相同;(3)投资组合的系统风险系数,是某一投资组合的风险程度与市场证券组合的风险程度之比。而期望的收益率由无风险收益和该组合的风险系数与市场平均收益和无风险收益差额之乘积决定。
根据市场对信息反应的有效性,将市场分为弱势有效、半强势有效、强势有效市场。而反应程度分为反应不足以及反应过度两种情况,描述了信息对市场的影响。
将金融学与社会学及心理学等人文学科相结合,从另一个假设的层面出发,认为人的一些社会性特征及自身人性影响引导自己的投资行为,诸如羊群效应、过度自信等。
在投资中,还有其他很多效应,由于诸多因素导致的,诸如IPO抑价效应,小公司效应,税收效应,整数效应,股利理论,盈余公布效应等。
从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颁奖时间看,前两个理论是一组,第三及第四是另外一组,两组进行比较。第一组是从数理的角度出发,基于期望均值和方差,将收益和风险进行量化,由这两个变量来主导投资,通过一系列的对比分析,均衡选择,得出结论。而后一组中有很大程度的数量分析,但主要思想是从外部和内部相结合的理论,外部的信息以及人的行为对进行投资的影响。
上证综合指数是最早发布的指数,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从1991年7月15日起编制并公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它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设基期指数为100点,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遇新股上市、退市或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持指数的连续性。然后于2006年1月4日发布了新上证综合指数,新综指选择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沪市上市公司组成样本,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实施后的第2个交易日纳入指数,新综指是一个全市场指数,以2005年12月30日为基日,以该日所有样本股票的总市值为基期,基点为1 000点。新综指采用派许加权方法,以样本股的发行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当成分股变化时,同样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
深圳成分股指数是由深圳交易所编制,通过对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进行考察,按一定标准选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成分股,以成分股的可流通股数为权数,采用加权平均法编制而成。成分指数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 000点,起始计算日为1995年1月23日。
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为样本。中小板指数以可流通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逐日连锁计算,以2005年6月7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 000点,2005年12月1日开始发布。
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全部股票为样本。创业板指数以可流通股本数为权数,进行加权逐日连锁计算,创业板指数以2010年5月31日为基日,基日指数为1 000点,2010年8月20日开始发布。
本文运用简单的复利计算方法,以日为最小变动单位,365天为一年,从基日开始,以基期指数为期初指数设为I0,同时以2013年11月29日收盘指数为期末指数,设为I,式子表示为I=I0(1+R)T,R为年化收益,T是以日为最小变动单位表示的年数。
由于四个指数的基日不同,为了方便对比,以同日的指数作为期初指数进行计算,所以总共有四个时间段,指数多少四舍五入取整。同时加入标准普尔指数方便与上证指数对比,具体指数(如下表所示):
从上表中可以明显看出,时间有四段,计算得T=(22.96,19.38,8.48,3.5)。代入公式,得到收益率,为了方便对比(如下图所示):
对比第一组数据,可以看出,上证的收益率是标普的1.88倍。两个指数都是选择大量的样本股,能较好地反映股市的整体情况。不同的是面对的市场不同和自身的市场机制不同,而股票市场是经济的晴雨表,从经济的发展上看,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迅速,每年GDP增长高达8%,美国作为发达国家则是维持较为稳定的经济增长为3%,新兴国家的股票市场收益高于发达国家的股票市场,可以用经济高速增长来解释。同时也发现股指收益差异小于GDP增长率的差异,可见一个开放成熟的市场虽然经济增速较低,但是股票市场还是保持不错的收益增长。而且只是指数计算,没有包括股利之类的收益。然由于现在中国经济增速逐渐减缓,面临经济转型,产业结构调整,而房地产泡沫、产能过剩和地方债务等问题也一直影响着经济,经济发展面临着滞胀的风险,股市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后便跌到2 000多。而美国经历危机后,失业率已经逐渐降低,同时之前的医疗改革也取得一定成效,在社会保障体系稳固的情况下,加之相应措施的采取,如对于企业及时的救助,QE政策的推出等,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复苏,同时技术进步的不断出现,如对页岩气技术的革新等。经济恢复的迹象显著,股市也涨到新高。很快美国将停止QE政策,到时将会让美元走强,大宗商品价格会受到更大的影响,而国内的经济发展,之前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60个目标,但具体实施的方略还未出台方,中国股市的仍维持在之前的指数上下波动。当前的股市反映了相应的政策信息,信息同时作用于股市。经过与其他时间段对比上证的收益在第一组最高,这是因为期初的指数为100,虽然中间经过新综指的改革,但是当时的指数在1 100左右,就没有去进行分开计算,而且市场也不会出现这种错误。以上基于所选取的指数的时间点的特殊性,以及时间段的长短做出了简单分析,由于时间结点是一致的,下面的对比就不再提及这点。
对比第二组数据,深成的收益高于上证,是上证的1.27倍。这是因为深成选取的样本股远远少于上证,从投资组合理论上看,虽然股票选择量达到20个样本股以后,波动差异不是很明显,但0.27还是反应了区别。而深成选择的样本股都是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大盘股,流动性好的,同样的上证因为样本多,盘子大,需要带动的资金力量也因此要大,但这只能说明深成的收益区间会大于上证的收益波动区间,而深成收益率高,主要还是因为期初指数1 000的原因,低估了指数的价格。第二组数据所选的时间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也较为迅速。
对比第三组数据,中小板高于深成,深成高于上证。首先中小板上市的企业流通值低于主板同时企业大多处于成长期,而且股票所处的行业也大多是比较有前景性的行业,如同新兴市场的高增长一样,相对于成熟期的企业而言,基本面上就有高收益和高成长的预期,但也意味着相对于主板有很大的波动性,可以用投资学中的“小公司效应” 来解释,对于创业板方面也是如此。同时一些相应的预期理论加重了人们对预期情况的关注。中小板指数也受到了期初1 000低估指的影响收益高。而第三组的时间背景下,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所占比重大,加之经济的发展,这组的平均收益最高。
对比第四组,创业板高于其余三个,同时三个都为负,而中小板要好于剩下两个,上证好于深成。创业板指数相对于其他三个指数,选取的公司样本流通值更小,当然企业的成长空间也更大,行业特性更明显,“小公司效应”也是如此,但不确定性也更多。作为对风险的补偿,较高的收益,也是合理的。宏观层面上看这段时间的背景是金融危机的后时代,同时也是政府实施4万亿投资的后时代,市场的对于这段时期的反应是这样,三个板块的累积收益为负,不及银行存款利率和国债回购率,同时这段时期也出现了IPO停止的情况,虽然不能简单地评论IPO对市场的影响是好是坏,但基于整个大环境的影响下,市场的反应更多的是负面,IPO本是帮助企业上市融资,让投资者有更多的选择好事,经济学中的选择越多越好,现在却被认为是“洪水猛兽”,那些能从很大程度上影响股市的力量,是在众多投资者的博弈中脱颖而出的,对于IPO,可能更多的认为只是上市公司的一种圈钱行为,并不是为投资者谋利。 缺乏良好的退市和监督机制,也就类似于只能选择欢迎和留下,却不能选择送走,那可供的选择从维度上减少了,有的只是量上的增多,会产生边际递减的效果,而且人们经历过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影响的市场重复博弈后会变得很理性,不得不承认IPO的前景不是很乐观。而在11月30日证监会公布了相关的方案,IPO重启及一些相关概念的提出,除却周一的证券股上涨,作为市场的反应外,但目前指数的反应与之前仍无太多变化。
通过上述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已经被多次探讨了,在成熟的发达国家,金融的发展相对于发展中国家成熟而且尖端,但这都是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虚拟经济是能帮助实体经济更好的发展,有效的投资融资,发挥金融机构应当有的作用,两者虽然互相联系,但是却又是分开的。而现在的股票市场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真实经济的情况,不清楚,但前段时间出现上证指数跌破两千点,而后又回到了2 200左右,与6 000点时相比,不得不说现在的市场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本文对于中国股市的投资收益分析,只是基于期初指数与期末指数,运用简单的复利计算的收益率,而且因为期初都是以各个指数的基期为基准,越早进入股市,进入新的板块,能有不错的收益,体现出长期持有的年化收益。同时就四个时期较为突出的情况进行简单的分析,当然由于时间点的特殊性,指数的收益还是较为正确地反映了各个指数的特点,也不排除有其他情况的出现。股指衡量的是股票市场的总体价格水平及变化趋势,所以偏重于宏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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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往的语文教学活动中,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也没有很好地把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播贯穿到整个语文教学活动中,造成了学生对传统文化认识不足,进而导致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应当是我们语文教师的责任。近年来,我对“传统文化与语文教学”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也作了一些尝试。下面谈一下我的认识:
著名教育家叶圣陶说:语文是工具。语文教学不管是语文基础知识还是基本能力都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培养。所要传授的内容和知识,都是前人积累下来的优秀文化,因此语文教学本身就是传授传统文化。不管是“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在教材的编排上,都把“古典传统文化”和“名著名篇”放在了突出的地位。编者的意图就是要让我们重视“传统文化”的教学。这些年来,我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除了按教材内容在程序和步骤上进行课堂教学外,还特别注意分类归纳“传统文化内容”,然后有目的地重点讲解。这样处理,有助于解决在传授传统文化时容量不足的问题,也能使语文课堂真正成为弘扬传统文化的主阵地。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要使学生学好传统文化,教师就要在课堂上想方设法地激发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在课堂上,对于古诗文的讲解和鉴赏,我不仅非常重视学生对文字的理解,还非常重视学生对于意境的理解。高中生对于古诗文有一定的理解能力,但对于作品的背景和思想内容往往不太了解。比如学习白居易的《长恨歌》时,学生对于作者“长恨”又“歌”的思想感情和写作意图不太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对白居易写作《长恨歌》的时代背景(安史之乱前后)及作者感叹“爱情悲剧”、讽嘲“重色误国”的思想感情作了重点讲解。通过这样引导就可大大激发学生对课文的学习兴趣。学生在对课本中有关“传统文化”的内容更加关注外,也促进了他们对课外相关内容的学习。
要发挥语文课堂主阵地的作用,就必须努力提高传统文化的课堂效率,营造课堂文化氛围,使学生领略民族文化风采,接受人文熏陶。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教室情景。在教室的墙壁上张贴古代名人的画像和书法家撰写的名言警句,在教室黑板报上专门开辟“传统文化宣传专栏”等,以此营造一种浓厚的课堂文化氛围。
(2)导语情景。创设教学语言情境,铺垫蓄势导入新课,这样可以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3)音像情景。根据课文内容选择恰当的音乐播放,利用多媒体制作相关影像材料,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精湛与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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